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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慈两地市场监管部门联查“黑大米”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4-12 06:56:37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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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张松高 卢渭炜)袋装金冠香米过了期,涂黑生产日期继续卖。近日,余姚、慈溪两地市场监管部门联手追根溯源,两家销售过期大米的经营者被查处。

不久前,消费者邵先生在余姚市低塘街道洋山村一家食品店花603元购买了9袋金冠香米。然而,他在查看生产日期时,发现已被涂黑,且隐隐约约看到“生产日期:2014年10月6日”和“保质期为3个月”等字样,细细一算,原来自己购买的这些大米已过期。邵先生当即拨打12315。

余姚市低塘市场监管所接到指令后,立即派员赶赴该食品店,依法查扣了这9袋过期大米,并对该食品店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店主朱某说,这批金冠香米是今年1月3日由慈溪市胜山镇一个专门卖米的人送货上门的,进价为62元/袋,共进了10袋,除一袋自己食用外,其余9袋为邵先生所购买。当时,他没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一再表示自己没涂改过生产日期。

为追溯源头,低塘所立即向慈溪市胜山市场监管所发出了协查函。胜山所根据协查函提供的经营地址和联系电话,立即派员赴胜山某食品店调查。该店店主窦某是安徽寿县人,他销售给余姚食品店的这批金冠香米是2014年10月4日从安徽省霍邱县进的货,进价为60元/袋,共进了1285袋,生产日期是2014年10月6日,保质期为3个月。他销售了1255袋,其中包括上门销售给余姚这家食品店10袋,当时因眼看保质期快要过了,才涂黑了生产日期。至于其余超过保质期的30袋大米,已于今年3月4日退回了厂家。

日前,余姚和慈溪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这两家食品店作出了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