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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浙江省内机动车可免委托异地检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4-30 08:15:06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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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 王珏昊 陆明光 周瑾)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管所获悉,从5月1日起,我省将试行机动车省内免委托异地检验和免检机动车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车牌是省内的,以后车辆年检不需要再在两个城市间来回跑了。

据交警部门介绍,机动车省内免委托异地检验的范围及流程有着详细的规定。首先,必须是在我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大型客车、校车外);其次,所有人要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机构代码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副本,然后自主选择省内任一具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即可,无需办理任何委托手续。检验合格的,由检验地车管所进行车辆唯一性认定后,签发检验合格标志。

而免检机动车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流程是这样的:在我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并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省内任一免检核发窗口直接申领检验合格标志。需要注意的是,申领时,机动车所有人需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并提供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不过,交警提醒市民:市民选择免委托异地检验车辆服务前,最好先询问当地检验机构,因为省内部分地市的个别检验机构可能尚未使用全国统一的检验监管系统,还未具备异地免委托检验的条件。当然,甬城市民可以放心,宁波市区及各县(市)区的检验机构均已使用全国统一版监管系统,可办理省内异地免委托车辆检验。

此外,车辆检验前,或是免检车辆直接领取检验合格标志之前,务必将该车辆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需要注意的是,要尽量提早处理完毕,因为处理完毕的数据在传输过程中需要一定的时间,当天处理当天检验或领取,有可能由于数据传输不到位而造成业务无法办理。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