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 筏)近日,奉化市法院和奉化市司法局分别出台了促进法官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良性互动的《若干意见》,来规范法官和律师的职业行为,形成互评互议机制。
据悉,奉化市人民法院经过前期的走访和调查,出台了针对全院的十八条意见,通过设立庭审冲突解决方法、律师专门休息区域、绿色免检通道等举措,积极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工作便利条件,并要求法官充分尊重和保障对方的执业权利,保持中立地位,平等对待各方诉讼参与人,避免产生司法不公的怀疑。
同时,奉化市司法局出台的意见中,也要求基层法律工作者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到庭按规定着装,不得使用侮辱、谩骂性语言等。
两部门的意见书中均重申,法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者要做到洁身自好,公正司法。律师不得以影响案件的审理为目的,与相关审判人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更不能假借法官名义或者以联络、酬谢法官为由,向当事人索取财物。
最后,意见书建立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互评互议机制。以后,司法行政部门在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诚信评比、奖励和处分时将适时听取法官的意见。相应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如果对法官存在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反映,法院将认真核实并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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