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明明是国产的榨汁机,却打着“进口”的幌子。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观海卫分局调解了一起网上榨汁机买卖消费纠纷,帮助异地消费者获得了3倍惩罚性赔偿。
近日,异地消费者韩先生看中了某电器公司天猫旗舰店上的一款榨汁机,店家标称该品牌的榨汁机是原装进口,价格只有600多元,于是便匆匆拍了下来。然而,韩先生在收货不久后发现,这台榨汁机原来是山东济南产的,并不像经营者宣传的是原装进口,要求退货但遭到了卖家的拒绝。于是,韩先生向网店公司所在地的观海卫市场监管分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调解人员立即与网店所属的电器公司负责人联系,并到现场查看了涉事产品和相关网店页面。经调查发现,该电器公司通过天猫网店销售的产品确实是山东济南的厂家生产,并不是进口的,经营者也无法提供商品进口的相关证明。同时,调解人员还根据韩先生提供的网上聊天记录截图、产品说明书等资料,确定卖家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当即,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卖家积极处理。经过多次调解,卖家最终答应退货处理,并按货值的3倍赔偿了消费者。■记者 戎志虎 通讯员 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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