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擅自开挖地下室,被依法强制拆除模板后,该住户利用节假日抢搭抢建。近日,县规划监察大队再次依法强制拆除了丹东街道桃花源小区一处违法建筑。
据悉,今年2月初,规划监察大队在对桃花源小区的日常巡查中发现,一住户未经审批私自在房屋西首开挖地下室。随后,监察大队于2月5日对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结果当事人不予配合,继续包扎地下室模板。大队于3月中旬,依法强制对模板进行拆除。
到了4月4日清明节假期首日上午,该住户又开始包扎地下室模板,大队值班人员分别于上午和下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阻止。当事人见白天无法施工,就在当日晚上赶夜工,抢建抢搭,于4月5日上午将违法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00?)浇筑完毕。
县规划监察大队随即对其立案查处,并于4月14日对其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于4月21日前自行将违法扩建地下室拆除。由于当事人逾期仍未拆除,监察大队根据《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近日对该违法建筑依法予以强制拆除。(记者 俞宇 通讯员 张柳柳)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