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不该跟物业费捆绑
记者问张经理,为什么不直接上法院起诉呢?他的解释是太耗时间。而且,近年来物业费纠纷的案子很多,法院一般也会建议先调解。而催缴的效果看来不错,通知发出后,已经有二三十户业主前来缴费。
在论坛上,不少网友跟帖就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可以找业委会和物业沟通啊,不缴物业费肯定不行的。你不缴,物业就不服务,物业不服务,你更不缴物业费,这样就陷入一个死循环了。”
阳光丽园物业的催缴方式是否合适?鄞州物管中心的工作人员说,物业公司的催缴方式给人的感觉有些过激,并不可取;但作为业主,也要及时缴纳物业费,如果都拖着不缴,也损害了其他缴费业主的利益。
鄞州致诚物业管理师事务所负责人陈哲伟认为,用停水的方式催缴物业费并不妥当,用水是业主跟自来水公司之间的事,物业不该将它跟物业费捆绑在一起。
陈哲伟的观点是:物业委托专业催讨公司催缴物业费本身是可行的,关键要看催缴方式,是否存在非法或过激行为。他建议,由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组织参与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上法院解决。□宁波晚报 记者 沈之蓥 实习生 朱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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