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陈文铮)张某和王某分别来自湖南和四川,一起在余姚一家五金厂工作。一年前,两人因小事起争执最后大打出手,结果导致王某受伤失忆,张某则获刑五年。
王某和张某在生产线上是前后道工序关系。张某的工资比王某高,他觉得王某对此有意见,嫉妒自己。
去年5月11日,王某没有按规定将做好的产品放入指定的筐里,而是放在了地上。张某不客气地叫着王某的绰号,要他把产品放到筐里。王某便和张某争执起来,接着,两人动起了手。打斗过程中,张某顺势从旁边抓起一把铁锹,向王某的头上砸了三四下,王某顿时被打翻在地动弹不得。
见王某满身是血倒地不起,张某骑着电动自行车逃离了厂区。同事见状,报了警。第二天下午3时许,当张某偷偷出现在自己的出租屋时,被守候的余姚警方逮住。
王某被送医院后做了开颅手术,手术后王某失去了记忆,经鉴定其伤势已构成重伤二级。事后,张某向王某赔偿了7800元。
前天,余姚法院审理了此案。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