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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7年的虾塘被开挖征用 村委会:补偿跟他没关系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5-21 06:57:12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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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前,林伏波带父母回宁波扫墓。等他们回到养殖塘的时候,挖掘机已开进他的养殖塘里施工了。

“被挖开的那8个龙虾塘之间相互连接,一旦被挖开,里面种虾跑的跑,死的死,我仅存的一点希望也没有了。”林伏波说,赔偿都没有谈好的情况下,就可以这样强制施工吗?即便强制施工了,好歹也跟他说一下,可以让他有时间把种虾转移掉,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

为了这个事情,林伏波开始向镇里,乃至余姚市里投诉反映。

“市里转到丈亭镇政府,结果对方回应却是土地承包主体不是我,养殖塘征用跟我没有关系。”林伏波说,养了7年多的龙虾,所有的证件都是齐全的,到头来,怎么就不是自己的了,怎么就没有任何关系了,实在是想不通,一定要讨个说法。

反映来反映去,得到的回复依旧一样,龙虾塘跟他没有关系。

面对儿子如今的遭遇,林伏波的母亲薛阿姨老泪纵横,几度生病住院抢救。

“你能帮我劝劝我儿子吗,让他不要再去争了,这个生意,我们根本做不了,这么多年,赚到什么钱了,最后连养殖塘都不是自己的,以后就安安稳稳上班过日子,那些债,实在不行,爸妈就把房子卖了替他还债。”当记者要离开的时候,薛阿姨拉着记者,近乎哀求地反复说道。

如今,林伏波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给宁波一家旅游公司开大巴车。

“没办法,人总得生存,但心里真的很不服气,为什么就跟我没关系了。”林伏波说完这句话,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蹲坐在地上,掩面哭泣。

村委会是这样说的

挖虾塘为防洪排涝,林伏波不是承包主体所以与他无关

本周一,记者赶到余姚丈亭镇政府,就林伏波一事采访。

在丈亭镇党委宣传委员陈红国的办公室里,记者看到了由丈亭镇汇头村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

挖虾塘(断头河打通工程的一部分)属市级重点工程,关系到全镇防洪排涝的大事,眼看着主汛期将至,决定实施该段工程。由于虾塘段的政策处理阻梗,个别人对工程的不配合,致使整个断头河工程项目滞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影响附近防洪排涝的运行,直接威胁附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许多群众议论纷纷。

征用面积为3.5亩,承包主体为房某(房国君),实际运营者为林某(林伏波),两人之间是否有转让协议,不得而知,但林某(林伏波)没有与汇头村签订过任何土地租用协议,因此虾塘政策处理与林伏波无关。

关于林伏波说的见证人和见证章。村委会说,由于目前没有书面的涉及“见证人和见证章”的文稿纸,并且距今时间较长和有关人员不在本镇有变动调动等原因,因此不能对所涉及的“见证人和见证章”事情轻易评论。同时,不管是否有见证人和见证章,没有村级发包主体的同意盖章,确定承包主体依旧是房某。

对于这个事情,当初在电视上说大力扶持,帮助林伏波跟村里协调好土地流转事宜的丈亭镇政府怎么说?

记者采访时,丈亭镇政府在此事上并没有做任何表态。□现代金报 记者 郑振国 摄影 记者 高远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