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琼
“走高速的要注意了,高速口从7月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近日,这样一则消息在朋友圈里被大量转发。“三角架是汽车标配,一定会有的,但是灭火器是选配,我正准备去买一个。不管是不是真的,有备无患嘛。”市民袁先生说,记者也就此采访了交警部门。网上消息不实
高速交警宁波支队方面表示,并未在高速路出入口开展检查灭火器、停车三角架的专项行动,网上传言不属实,也没有针对三角架和灭火器记6分罚200元的相关法律规定。“网上现在这种类似的消息有很多,归根到底还是许多驾驶员对交通法规不够熟悉,才容易被谣言误导,但是行车过程中遵纪守法、配备安全设施是没错的。”
交警部门介绍,高速交警执勤时有权检查车辆故障警告标志牌和灭火器的配备情况。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保证高速公路的畅通,高速交警一般在日常工作中会针对重点车辆(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检查车载灭火器、三角架(警告标志),对私家车则一般不进行专门检查,除非是发现车辆异常时才会拦截检查。配备有益无害
但是交警同时也表示,如果车辆在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必须打开车辆警示灯并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车辆因线路、管道老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车辆自燃等情况也时有发生,随车携带灭火器可以在第一时间扑灭火势减少损失。事实上,机动车若在行驶过程中出现自燃或机械故障、交通肇事等突发状况,这两样器材往往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未携带或携带无效灭火器、故障警告标志的要受到罚款记分,但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若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依然可处罚款200元,记3分。
高速交警表示,虽然目前并没有接到要求上路抽查私家车灭火器和停车三角架的通知,不过消息的内容是让驾驶人在车上备齐本应配备的器材,从行车安全角度来说有益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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