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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元还给了债主的女友 不料两人已经分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8-07 10:02:05   稿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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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巍子

“我以为他们结婚了么,钱还给谁还不是一样。”说这话的镇海沈老板,其实心里挺不是滋味。他想不通,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牵扯到一起案子里了呢。

前年他跟女性朋友郭晓(化名)和她男友陈斌(化名)借了80万元。这钱他后来还给了郭晓。

却不料,此时的郭晓跟陈斌已经闹掰了,郭晓拿走了其中的60万;陈斌呢,干脆把昔日恋人告上了法庭。

“他们俩搞成这样,我们做朋友的真是有点尴尬。”沈老板说,虽然被告郭晓是他多年好友,但他也不得不走上证人席,证明郭晓的确拿走了那60万元。

朋友的男友借他80万

一年后他还给了朋友

其实,借钱这事本身,并不复杂。

2013年,沈老板要在湖南开一个KTV,需要大笔资金,他就向认识蛮多年的女性朋友郭晓(化名)借钱。

郭晓没钱,当时还是郭晓男朋友的陈斌(化名)手头刚好有闲钱,看沈老板给的利息也不低,再加上是女朋友的朋友,他也很乐意借这个钱。

具体这钱怎么借,利息怎么算,陈斌也都是让郭晓跟沈老板商量的,自己不出面。等谈妥了,收了借条,陈斌就分两次把80万元打到了沈老板的卡里。

这钱在沈老板地方放了1年左右,去年3月份,郭晓打电话给沈老板,说是自己最近要收购一个KTV,也需要用钱,希望沈老板能把80万还回来。

这时候,沈老板经过一年经营,资金也周转正常了,他分数次将80万元交给了郭晓,并让她写了收条。

“本来嘛,欠债还钱,再借不难。”沈老板说,他以为这件事就这么了了,谁知道,还有续集呢。

男友打电话来要债

原来女方拿了60万走了

作为郭晓多年的朋友,去年,沈老板收到了邀请:郭晓跟陈斌摆了婚宴,还请沈老板替他们开了婚车。

喜酒都喝了,沈老板自然也深信不疑,认定郭晓去年已经和陈斌结婚了。那在他看来,把80万还给郭晓,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还给他老婆,不就是还给他了嘛。”

然而谁知道,去年上半年,沈老板接到陈斌打来的电话,要他还钱。

一听这话沈老板愣了:“钱不是还给郭晓了吗?”

从陈斌的口中,沈老板这才知道,原来两人只办了酒席,没领证,法律上还不算是真正的夫妻;更麻烦的是,他们办了酒席几个月后,就分道扬镳,而且郭晓走后只打给陈斌20万元。

现在陈斌找沈老板要钱,沈老板急了:难道要我还两遍钱?

为了证明自己的确是还过钱了,沈老板拿出了郭晓的收条。

于是,为了要回其余60万元,陈斌把郭晓告上了法院。

女方说当初为男友花了不少钱

扣这60万是为补偿

法庭上,郭晓出现了。

郭晓说,她和陈斌原本感情很好的,但就怨婆婆爱管事,住在老家,还要天天遥控,最后两人落得分手收场。

她也承认自己收了那80万元,不过她觉得这些钱是自己应得的。

“我跟陈斌在一起时,花了不少钱,给陈斌买了一辆雷克萨斯,是我付的首付和按揭;我开的两家KTV,POS机连的是陈斌的银行卡……” 。

和陈家闹翻后,郭晓知道这些钱也拿不回来了,所以她就扣下了这60万元,当是对自己的一点补偿。

比起郭晓,陈斌的火也不小。

“这80万元,是我的个人财产,她收到沈老板的还款后,就应该及时地转交给我。郭晓只转交给我20万元,这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作为证人,沈老板也出庭,证明自己确实还钱给了郭晓。

最终,综合考虑当时二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以及陈斌对收款行为进行了追认,法院认定双方就委托达成协议。

但郭晓只转交了其中20万元款项的行为属于违约,应承担转交剩余还款的违约责任,至于郭晓说的和陈斌一起生活时的经济纠纷与本案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可以另案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郭晓向陈斌支付代收款项60万元。

“这事闹的,要是我知道他们不是夫妻,肯定也不会把钱给郭晓了。”作为证人,沈老板说,自己夹在他们中间,还真不好做人。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