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建筑工地上的务工人员,白天挥汗辛苦干活,晚上却有毛贼盯上了他们的血汗钱。日前,多次溜进民工宿舍盗窃的黄某被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黄某是广西人,今年53岁,平时游手好闲,从2006年至2015年的9年间,曾多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2014年10月,拘役5个月刚获释不久,黄某又开始“重操旧业”,这次,他盯上了建筑工地上民工兄弟的口袋。
为了能更顺利得手,白天,黄某乔装成民工到建筑工地踩点,寻找和“侦查”作案目标。到了凌晨时分,他便骑上自行车前往事先锁定的“目标工地”,趁工人们酣然入睡之际,推门进入没有上锁的民工宿舍,将工人们的衣裤洗劫一空,再逐一翻看衣裤口袋寻找现金。
利用相同手法,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黄某就得手了三次。去年11月某日凌晨2点左右,他在古塘街道太子湾东边的华丰建设工地,窃得财物300余元;同月8日相同时间,他又到白沙路街道群丰村阳光城工地,偷得现金700余元;12月20日凌晨3时许,在白沙路街道赖王村国强建设工地,他先后溜进了3个宿舍,共到手1600余元。
今年1月,黄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千元;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600元,予以追缴,退赔各被害人,供犯罪所用的自行车1辆予以没收。
该案承办法官说,建筑工地的板房宿舍相对较为简易,工人们在白天干活后又比较疲惫,因此容易熟睡,难以察觉凌晨时周边的动静,黄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才屡屡得手。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建筑工人,注意自身财物安全,晚上在宿舍休息时要锁好门。■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魏溪 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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