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 刘佳楠 通讯员 杨阳 郑丹 孙锦波)9月7日晚,区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将一只误入民宅的猫头鹰放回林间。就在几天前,这只小猫头鹰被一位老太太意外发现,其子特地送到招宝山派出所请求帮助。
9月5日一大早,招宝山派出所民警小屠正在值班,一名青年突然冲进派出所,手里还拿了个布袋子。布袋子里似有东西在轻微动作,引起了小屠的好奇心,他打开一看:竟然是只猫头鹰!
“我妈在打扫房子时发现的,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它,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我也不敢随便养。”青年向民警求助说。
小屠随后仔细检查了猫头鹰的状态,估摸着还是幼崽,看上去奄奄一息,精神状态不是很好。为让小猫头鹰健康成长,小屠及其同事立刻联系区森林警察大队,交由他们救护。
在等待森林警察到来期间,小屠及其同事悉心照料这名难得一见的“小客人”,当起了“临时保姆”。一名民警特地从家中拿来一只鸟笼,将小猫头鹰移送到临时的“新家”,还贴心地放了点肉和水。当日下午,森林警察就把小猫头鹰接走了,确认其没有受伤后,成功放飞。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又称鸮、枭,是夜行性鸟类,主要栖息在山地、林中深处,尤其喜欢森林中的河谷地带,平时昼伏夜出,大多数种类几乎专以鼠类为食,是重要的益鸟。
近年来,我区居民楼中发现猫头鹰的事件偶有发生。“一年中,至少有6起。”区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包佳告诉记者,一些植被覆盖率高的小区,生长着大片树林,可以栖息筑巢,是许多鸟类喜欢去的场所。
若市民偶遇猫头鹰,又该如何正确处理?包警官建议:市民不要自己圈养,可将它们暂时安置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中,对其不了解的,切不可盲目喂食,请第一时间联系区森林警察大队。“一是因为野生动物可能携带病菌,尽量避免直接接触,二是野生动物相对凶悍,小心被其咬啄或抓伤。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需要重点救护。”包警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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