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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原副市长张定伟获刑十年半 判决书公开犯罪细节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9-12 07:24:43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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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现代金报记者 王莎 樊莹)8月26日下午4点15分,宁波纪检监察网曾发布消息称:慈溪市原副市长张定伟被“双开”。半个月过去,中国裁判文书网在9月10日正式公开张定伟犯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细节。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认定张定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

根据资料介绍,张定伟,男,1965年6月出生,汉族,浙江慈溪人,1982年11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民建,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张定伟于1999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副行长,2005年4月至2011年11月任农行慈溪市支行行长,2011年3月至12月兼任农行宁波市分行副行长,2011年11月起任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判决书称,2006年至2012年,被告人张定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张某、沈某甲、胡某、孙某立、高某、沈某乙、孙某等人所送的人民币123万元、“宝玑牌”手表1块、和田玉佩1块,折合人民币共计135.66万余元。张某等人都是为了贷款授信向张定伟行贿。

判决书还提到,关于张定伟及其辩护人所提张定伟检举多起线索,如查实可认定立功的意见。经审理认为,张定伟所提供的相关线索目前均尚未被查证属实,暂无法认定其有立功表现。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