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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宁波市区连捅5人的嫌犯判了 一审被判无期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9-12 07:24:43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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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10日下午3点左右,一名52岁的持刀男子郑某从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公交站,至药行街与大来街交叉口,最后来到镇明路,沿途在四个地点连捅5个无辜市民,之后被特警抓获,还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昨天记者了解到,郑某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回放  男子闹市连捅五人后被制服

回到事发当天下午。

最先遭殃的是“和义大道”公交站内等车的市民温某、许某。温某背部受伤,左肺破裂、血气胸;许某左胸部等处被伤到,引起左肺破裂、血气胸、左侧第3根肋骨骨折等。

人群当时一片混乱,温某和许某一个沿着和义路往西跑,被一辆私家车所救;另一个捂着伤口跑到钱业会馆门口,向保安求助,随后保安报了警。

接下来,郑某行至药行街与大来街交叉口,捅刺了路人郭某,致其脾脏破裂;而在解放路与广济街路口附近的餐厅服务员林某也不幸遭殃;最后受伤的是广济街与镇明路交叉口东北侧的自行车停放点内正在打电话停车的市民胡某。

几分钟后,郑某被赶至现场的特警制服,所持水果刀被缴获。

事后经鉴定,被害人温某、许某、郭某、林某的损失程度为重伤二级,胡某则为轻伤二级。

在目击者表示,郑某被特警带上车时,曾露出过诡异的笑容。

进展  因有精神障碍一审被判无期

记者也曾前往郑某户口所在的小区探访过,得知其近些年过得穷困潦倒,父母已过世,家里的房子也已变卖,并且离异。早前郑某曾骑着三轮车,给做水产生意的店送过货。但之后染上了毒瘾。因为多年吸毒,败光了家中所有积蓄,当时已无家可归,居无定所。

鉴定显示,郑某因长期吸食毒品患有精神病性障碍,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昨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该案目前已经一审审结宣判。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因产生被害妄想,而对他人实施持刀捅刺行为,其供认行凶目的是将人杀死,且其实际持刀捅刺的部位均是胸、腹等致命部位,他的犯罪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郑某在宁波市海曙区中心城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致四人重伤、一人轻伤,其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罪行严重。鉴于郑某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又系犯罪未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郑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其中一名受害人许某经济损失12万余元(赔偿款项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履行完毕),犯罪工具尖刀予以没收。   □记者 朱琳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