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些党员干部图安逸、怕担当、精神状态不佳,玩风较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干部使用导向。一是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严格执行宁波市委《关于建设有担当有作为有口碑好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班长工程”,加强党政正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把“老黄牛”“狮子型”干部选配到“一把手”岗位。二是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加大干部问责力度,严格执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建立监督预警、健康原因免职、后续保障等配套制度。
2.强化干部教育管理。一是探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多维度考察评判方法,确定“实地考察、实例述职、实效评估”总体要求,出台《中共奉化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组工干部联系市直单位、镇(街道)实施办法》,探索考察材料“多模块素描法”,注重从德行表现、现实表现和群众评价等方面综合分析评判干部。二是强化干部监督,加强中层干部岗位风险管理,对“中梗阻”现象开展调研,积极探索优化中层干部作风的新机制新办法,严格落实《奉化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培训,发挥信访、电话、短信、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渠道,加强信息交流和研判,最大限度防止和纠正用人失察现象。三是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基层党建责任审计制度,出台奉化市《关于建立镇(街道)、市直单位党(工)委基层党建责任审计实施意见》,采取定期巡审、动态专审、半年自审、年度会审、专项延审、述职评审“六审联动”方式,对各党(工)委落实党建责任加强定量考核,目前已进行3轮定期巡审和1轮动态专审。
3.加大为官不为整治力度。加大对一些部门在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行政执法、效能建设等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中梗阻”“为官不为”现象的查处力度,强调突出案件的查处发挥出震慑、警示、治本作用。注重典型案件通报,如对在宁波平青牧业违法排污案件中莼湖镇政府、国土局和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的案件和水利局在处置东江河堤倾倒工业弃渣案件中相关执法人员责任心缺失、擅离工作岗位,致使整改落实不到位案件进行全市通报,起到良好的震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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