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够实,一些重大决策项目缺少论证,推进缺乏力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健全项目决策机制。一是提升民主决策水平,坚决摒弃领导干部个人“一言堂”,制定出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把握决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规范决策从启动到承办、合法性审查直至集体讨论决定的系列程序,切实强化决策的执行和监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市委工作制度、市政府工作规则,在实施奉化市《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保廉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出台《奉化市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奉化市行政复议听证规则》、《奉化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突出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的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三是扩大民主参与,对于民生保障、土地出让等重大项目决策,主动咨询专家学者,邀请人大、政协参与研究,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载体向社会公布,运用听证等制度广泛征集意见,努力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2.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加强各镇(街道)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推动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规范运行。二是完善领导干部挂钩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机制,加强专项考察和专项分析,制定实绩考评实施细则,把责任落实到人,促进工作推进。三是探索招商工作机制,成立城市建设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闲置的拆迁土地,统一招商,对于闲置的拆迁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解决占用土地资金问题;强化考核力度,制定奉化市《2015年四大平台、征收办(拆迁办)和公建中心(城投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招商引资及区块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强化驻点招商,今年委派开发区、外经发展招商局、经信局等部门分别赴上海、北京、深圳驻点招商,推出城市综合体、轨道交通、旅游综合开发、休闲养生等项目34只,通过项目代建、BT等公私合作方式寻求全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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