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领导干部职权滥用、利益输送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4.严格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开展公款存放检查,在要求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238家预算单位的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计,目前已有144家预算单位完成银行账户梳理工作,共涉及1059个银行账户,对不符合规定的账户撤销合并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完善管理机制,着手制订《余姚市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余姚市国有企业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余姚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余姚市市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制定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试点方案,把公款竞争性存放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行业监管,敦促各商业银行严禁将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资金存放与个人绩效、奖惩挂钩。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制定出台《余姚市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追责、通报工作机制。
明确把是否存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行为,作为市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
6.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案件。今年以来,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3次进行会商,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线索的排摸,确定下步工作重点。目前,原化纤厂地块拆迁工程指挥部一副总指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和投融资平台运作。围绕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年度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的编报、审批、执行等管理制度,制定《余姚市乡镇街道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试行)》。围绕遏制新增债务,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今年新增2000万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比去年减少26个,计划完成投资减少25%;制定出台《余姚市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试行开展PPP项目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首批推出18个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模式已正式运作;引进赛伯乐、上海爵耀等产业投资基金。围绕优化债务结构,组建应收账款债权管理公司,积极向上争取政府性存量债务债券置换资金,2015年第一批48亿元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已经完成。围绕防范债务风险,1-7月筹措土地出让金9.6亿元,用于消化存量债务;设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筹集资金11亿元,用于支持投资公司。围绕盘活存量资产,对全市国有存量资产在2014年底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核对梳理,提出分类处置方案。围绕提升平台运作效益,实行以控制债务规模、净债务规模“双红线”管理及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办法,落实投融资基建项目资金集中制、会计集中核算制及投资公司财务总监委派制。
8.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余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总结城市综合体项目投资过度、经营困难的教训,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政府与人大、政协重点工作对接协商机制,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今年以来有15个事项,由市法制办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如7月份对城区公共自行车工程实施方案,通过网络、报纸等途径广泛征求了市民意见。对四明广场等城市综合体项目,积极引导、帮助开发商找准发展方向,协调解决品牌提升、业态调整、商业模式创新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推进错位经营,扩大辐射面。修订《余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完善重大项目前期论证、社会公示等制度,坚持重大项目向市人大报告、市政协通报。如为进一步完善姚江流域防洪排涝工程规划布局和建设方案,8月6日专题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进行讨论,广泛听取了市四套班子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近期实施城区包围、扩大北排、四明湖水库下游河道整治等三大工程和四明湖水库扩容工程、五江桥调蓄工程等两大前期研究项目的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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