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农村基层腐败、侵害群众利益和治理短板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11.进一步加强村级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宁波市委相关决定,召开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对创新社会治理和基层基础建设作出专门部署,推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八项行动”。深化实施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管理,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和软弱落后党组织整顿工作,确定14个行政村党组织为软弱落后党组织。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软弱落后村党组织制度,在确保每个软弱落后村都有1名市级领导干部挂点联系、1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村负责的基础上,7月份又新选派一批“第一书记”到村开展专项调研和指导帮扶。加强“领头雁”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7月下旬启动全市第三批“三十佳”村(社区)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开展村级组织届中考察,科学评估并运用届中考察结果,充实配强村级组织班子,加大对潜力型村干部、“80后”村干部物色培养力度。健全村级组织运行经费和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减债,认真落实《中共余姚市委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村级债务调查,严格规范举债程序,对新增债务实行“一事一议”,先报乡镇(街道)审核,再由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对10万元以上的村级项目实行乡镇(街道)预审制;5万元以上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
12.深入整治涉农涉地等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联动开展信访督查“百千万”专项行动,全面梳理2014年以来的涉农涉地类信访,目前有13件正由市领导包案破解。
严格落实《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要求,实施土地补偿费拨付实地调查模式,积极化解征地纠纷,相关信访和网络舆情办结率100%。制定《余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细化农村宅基地的建房条件、建房标准、审批程序,以全省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为契机,对宅基地安排推行村级民主决策。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社会救助、村级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涉法涉诉信访等领域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
13.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管。
对现有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制订、修订了余姚市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种粮大户资格认定、生猪屠宰环节财政补贴资金等管理办法,严把项目立项关、验收关、资金拨付关,补贴资金全部进行公示,由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以“一卡通”形式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组织对全市涉农专项资金开展自查、重点抽查和审计,发现牟山镇农作物良种补贴未及时拨付到农户、黄家埠镇村级生态河道建设采取邀请招标、三七市镇农机作业补贴未及时拨付到农户、兰江街道夏巷村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项目采取邀请招标、阳明街道芝山村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筹资筹劳资金未到位、陆埠镇农村联网公路建设项目未按期推进等违规问题6项,已督促整改。
14.切实提升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市村级“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定期会议机制,于8月4日召开全市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推进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制定《余姚市2015年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明确村(社)“三资”考核与所在乡镇(街道)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挂钩,实行排名通报。加大对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的力度,组织开展村级非生产性支出和出借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目前已完成35个村(社)。今年以来村级非生产性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28.65%。对全市村级“三资”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扎实推进“四屏联动”公开平台建设,目前电视屏公开已实现全市农户全覆盖,电脑屏、手机屏、触摸屏公开平台建设将在10月底完成覆盖。
15.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全面排摸梳理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对巡视组交办的和年初以来自身排查的问题线索进行综合评估分析,梳理出重点查办线索,目前已立案查处7件,分别是梨洲街道金冠村原党总支书记朱某、村委会主任金某、村委会委员金某、金某等四人侵占集体资金案,梨洲街道陈洪村原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黄某挪用村土地流转款案,马渚镇菁江渡村原村书记韩某挪用集体资金案,大隐镇章山村原村干部汪某受贿案,其中6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