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方景霞通讯员柴菲菲)因为不满意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当事人对交警大打出手。日前,梅林派出所处理了这起殴打交警案件。
今年10月1日凌晨4点左右,来自温岭市的叶某在我县梅林服务区休息完毕,准备倒车出服务区时,撞到了同样是温岭市人林某的轿车。叶某认为林某不应该在他车后停车,林某认为叶某倒车太粗心,双方因为事故责任划分发生争吵。10月2日,叶某和林某一起到高速交警总队宁波支队宁海一大队处理事故,交警认定该事故由叶某负全责,这让叶某非常不满,冲上去抱住处理该事故的交警,并对其进行殴打,直到被人拉开。10月3日,违法犯罪嫌疑人叶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当对执法机关作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时,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处理结果60日内向该执法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也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