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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 明天起四种方式投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0-25 16:22:11   稿源: 甬派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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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时晓竹

  宁波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21位候选人日前产生。10月26日起至31日,市民可通过宁波日报、宁波普法网、宁波普法微信及宁波华数数字电视点播平台,为您心目中的十大法治人物投票。

  评选结果将结合社会投票和评委会投票情况,最终产生宁波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此外,活动还将抽取百名参与者获得纪念品。

  明起,您可通过四种方式进行投票——

  1、报纸投票

  填写《宁波日报》选票,寄送地址:宁波电视台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599号17楼,张科(收)邮编:315012。选票复印无效。

  2、网络投票

  登陆宁波普法网(www.nbpf.gov.cn),点击进入评选专题投票。

  3、微信投票

  关注宁波普法微信(公众号:宁波普法),点击投票活动专题进行投票。

  4、宁波华数数字电视点播平台投票

  在点播平台“本地生活”中“法治家园”栏目中的“法治互动”进行投票。

  以下投票规则要看清楚——

  1、四种投票方式,均须选10人,多选、少选均无效。

  2、投票起止时间:2015年10月26日--31日。

  3、通过社会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宁波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宁波电视台将举办专题颁奖仪式,并在经济生活频道播出。

  4、活动结束后,将抽取百名参与者获得纪念品。

  宁波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事迹(按姓氏笔画排序)

  01.马 丽

  马丽,女, 1980年3月出生,2002年7月入伍,武警中校警衔,现任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法制科科长兼工程师。该同志从事法制工作11年来,共参与一般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的法律审核4000余个,主稿制定了《宁波市消火栓管理规定》、《宁波市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多部政府规章,对5000余人进行行政执法、消防常识等内容的授课,是宁波市“五五”及“六五”普法宣讲团成员。2009年以来三次被评为全省消防执法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制员,2014年被评为“公安消防部队廉政勤政先进个人”。

  02.马 钢

  马钢,1976年7月出生,鄞州区路政大队副大队长。从事路政管理18年,他着手办理的处罚案卷多次上榜省市优秀,他带领的治超点连续7年治超数量、质量排名全市第一。在治超工作中,马钢以不卖人情、铁面无私著称。执法时,曾被十多辆工程车包围,甚至遭受撞击威胁,他沉着应对,对违法车辆依法处罚。遇到困难被罚者,尽管处罚不能免,但事后马钢总以人性化处理给予帮助,让群众感受公路执法的温情。2010年起,他连续5年获鄞州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先后获得市“十佳路政员”、省十大“最美公路人”、市级党员“闪光言行之星”等荣誉。

  03.王 英

  王英,女,1973年5月出生,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她专注于未成年人的心里健康与法制教育,进行了大量理论探索与检察实践,凭着忠于职守,精益求精,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的一颗心,她将法律的精神和阳光播撒到社会各个角落。2013年,海曙区设立了全国首个以检察官个人名字命名的“王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王英被宁波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二次;2014年被评为宁波市检察机关首批未检基础人才、宁波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能手; 2014年海曙区院未检工作创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为全国15个未检工作创新案例之一;2015年被评为浙江省未检业务标兵。

  04.王康健

  王康健, 1958年11月出生,宁波市望春监狱副监狱长。王康健秉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理念,奋战在监管一线,有力夯实了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基础。在工作中,他一直把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监狱工作的生命线,近三年来,监狱共依法办理减刑案件4529起,假释案件662件,无一过错、无一投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监狱实现连续25年“五无”监管安全记录打下了坚实基础,两次被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被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等上级部门评为工作先进个人。

  05.王 瑾

  王瑾,1965年7月出生,信业公证处主任,宁波市公证协会副会长。作为信业公证处的掌舵人,他带队伍,建机制,拓业务,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树立全市响当当的公证品牌。作为从业30年的公证人,他积极投身江北等地的旧城改造、农村拆迁等既关乎百姓利益又关乎经济发展的项目上,不畏艰辛,硬是啃下了“硬骨头”。这些年来,他累计审批企业、房产拆迁公证上万件,补偿金额超亿元,从未出现一例错证、假证。他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证员、省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公证员、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百优”,事迹曾被人民日报专版刊登。

  06.方双寿

  方双寿,1968年4月出生,北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主任科员。21年来,不论是在公诉岗位还是在侦查监督岗位,公正执法始终是他内心的追求。他胸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肩负对案件侦查的责任,一步一个脚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作为北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工作联络点的首任检察官,实现了同步监督和监督前置,有效提升了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出色的履行了一个检察官的职责。2012荣立年个人三等功、被评为2013-2014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北仑区“社会治安提升年”先进个人、北仑区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2015年荣立个人二等功。

  07.史小华

  史小华,1957年2月出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他坚持以生态环境、名城保护和城市规划为重点,提出立法和监督的目标和思路。这几年,他遍访宁波历史街区,山川河流,海洋岸线,调研燃煤电厂、炼油化工、港口矿山、建筑工地和污水处理设施,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客观了解实际情况;深入研究上位法律,借鉴外地立法经验,把监督和立法有机结合起来,为制订管用的法律把好第一关,已通过的名城保护条例和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都体现了宁波特色,具有较强的操作性。2011年以来,他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三等功一次。

  08.朱 晖

  朱晖,1971年11月出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他主审或担任审判长的刑事案件数百件,其中主审了一大批有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如杭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该案涉案金额2亿多,该同志认真查阅了全案140余宗案卷材料,撰写了23.9万字的审理报告、8.9万字的判决书,还多次到北京、杭州等地,参与案件的协调和赃款赃物的追缴、查封扣押等工作,为案件的顺利审结、国家损失的挽回奠定良好的基础。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荣获2010-2012年度宁波市劳动模范、全省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优秀个人等。

  09.许卫平

  许卫平, 1957年1月出生,主任法医师,宁波天童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省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 2010年他担任天童所主任后,积极推进转型升级,使这家宁波最小的鉴定机构迅速发展为全省规模最大的司法鉴定机构之一,2013年升格为司法鉴定中心,引领宁波市司法鉴定业的发展。许卫平坚持司法鉴定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理念,共办理鉴定案件20000余起,无一起有效投诉案件,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作出了贡献。曾荣获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两次被评为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荣获浙江省第四届司法行政系统“十大百优”人物称号。

  10.孙利峰

  孙利峰,1976年3月出生,慈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孙利峰既是运筹帷幄的指挥员,又是身先士卒的先锋兵。连续出差49天、一年总出差数172天,慈溪警方的这两项纪录一直由他保持。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清网追逃”专项行动中,孙利峰同志恪尽职守、勇挑重担,三个多月辗转六省、行程万里,抓获网上逃犯20名、省督逃犯3名、部督逃犯2名。从警十七年,孙利峰指挥和参与破获命案200余起,各类严重恶性案件500余起,荣获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宁波市公安局破案能手、宁波市优秀人民警察等诸多荣誉。

  11.杜 健

  杜健,女,1981年11月出生,余姚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05件,上诉率不到2%,无一发回重审,无一申诉信访。她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之中, 201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办案标兵,她的家庭荣获2014年度余姚市“三十佳最美家庭”。2015年,她的事迹在余姚市“寻找身边的感动”党员“微故事”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微故事”。她是家庭和事业双丰收的典范,她把公正与和谐送到了当事人的心中。文弱瘦小、矜持内敛的杜健,用柔美、爱民和公正之心,认真诠释了共和国女法官的定义。

  12.张友明

  张友明,1965年7月出生,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从事专职刑事辩护18年,先后承办过1000多个刑事案件。连续多届担任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第一个提出了刑事辩护应当“依法、独立、专业、有效”、第一个提出“刑事非诉讼业务”、第一个提出“法学就是人学”,在宁波第一个将事务所内部专业培训免费长期对全市刑事同道开放、第一个在央视连续三天担任特约评论嘉宾的刑事律师。他撰写实务论文、出版专业书籍、演讲授课理论研究与法治宣传占到了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其论文在全国、省、市发表或获奖众多。曾获浙江省优秀律师、宁波市十佳律师等荣誉。

  13.张 晓

  张晓,1974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在担任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副支队长八年间,执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多次在全省、全国工商系统执法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担任法规处处长后,他组织对全市系统内每年近万件行政处罚案件加强审核把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成为市场监管法律疑难问题的“诊所”。作为全省公职律师代表他当选为省律协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多次到省律协公职律师培训班进行业务交流,出庭应诉60余次。被任命为人民法院陪审员,参与知识产权和行政诉讼案件陪审。是全国工商系统专家班成员,多次到全国各地工商系统培训班授课。

  14.金 潮

  金潮,1955年7月出生, 2015年8月退休。金潮曾任江东区法院院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在担任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期间,充分运用其在多个法制工作领导职位上积累的实践经验和能力,加强了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及其实施监督工作,保证了一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急需的地方性法规及时获得通过和顺利实施。他牵头制定实施了《规范性文件被案审查工作办法》等工作制度,保证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这项人大主要法律监督工作始终保持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金潮为构筑我市法治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做出了重要贡献。个人先后二次荣获三等功。

  15.周琴娜

  周琴娜,女,1981年8月出生,汉族,法学硕士,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长期从事商事审判工作,秉承阳光司法的理念,亲和待人,严谨判案,注重个案公正及对社会行为的指引。积极推进“两权适度分离”陪审模式。其先后荣立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被评为“宁波市十佳法官”、全省政法系统“百佳办案能手”、“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先进个人”,并被评为2013年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近三年来在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十余篇,在“促公正?法官梦”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荣获特等奖。

  16.胡仕孟

  胡仕孟,1966年2月出生,高级农艺师,慈溪市农业局质量安全监督科副科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他一直战斗在服务“三农”的第一线,以让农民用上“放心肥”,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菜”为己任。他经办的“经营劣质农药案”,被评为“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他创新了高毒农药管理模式,其经验在宁波全面推广应用。他心系农民群众的利益,5年来,深入农村为3000种植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培训,调解农业生产事故多起,为农民获得损失补助29万元。他先后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工作者、浙江省农业执法十佳“绿剑”卫士。

  17.柴海波

  柴海波, 1977年9月出生,现任宁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柴海波善于钻研业务,成为该局执法工作业务“权威”、研判重特大复杂疑难案件专家。2012年,他作为全国第一起全环节“地沟油”案专案组副组长,连续加班五个多月,为案件成功处理做出了突出贡献。2004年以来,在他的带领下,该局法制大队多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并荣获2014年度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基层单位”。宁海县公安局更是连续四届蝉联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个人从警以来先后获全市公安机关刑事犯罪侦查破案能手及宁波市公安局中级教官等荣誉称号。

  18.倪时颖

  倪时颖,女,1974年11月出生,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在侦查监督岗位上,带领团队每年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700余件,经审查批准逮捕1600件;在民事行政检察岗位上,累计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线索160余件,向上级院提、建抗40余件;在公诉岗位上,年均办理刑事案件130余件,审查案件30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倪时颖用她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检察官献身法治建设的追梦人生。从检20年来,先后获得浙江省“民行十佳办案人”、浙江省“优秀公诉人”、宁波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宁波市“十佳公诉人”,被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19.徐启照

  徐启照,1936年2月出生,法治宣传志愿者。曾在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任职,2004年加入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后,一直在江北桃源小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免费草拟民事诉状,开展义务法制讲座,他为社区调解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2012年6月,徐启照法治宣传工作室成立,这是宁波市首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法治宣传志愿者工作室。徐启照工作室积极践行“邀您学法,启迪人生;为您维权,照亮前程”的工作理念,累计接待群众进行法律咨询50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30余起,代写法律文书40余份。徐启照被评为宁波市优秀志愿者、“浙江省优秀法制宣传志愿者”。

  20.潘明杰

  潘明杰, 1950年11月出生,人民调解员,东柳街道老娘舅协会副会长。参加调解工作20多年来,平均每年办理200起左右案件,经手的案子无一反弹,做到零投诉、零反弹,调解率成功率为100%。2012年7月8日,以潘明杰为核心的“老潘联调工作室”正式成立,是一个为辖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纠纷诊所”。分别得到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第12频道《一线》节目的报道。他先后获得“宁波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宁波好人”、 “宁波市金牌人民调解员”、浙江省第四届司法行政系统“十大百优”人物提名奖等。

  21.戴霖军

  戴霖军, 1956年1月出生,宁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霖军同志探索实施了人大代表辞职、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乡镇和街道人大工作规范等多项创新性工作,为基层人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他带头学法用法,定期举行法制讲座。积极推动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多项法治相关决议决定,为当地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组织人大常委会先后对40多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对90余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对20余项司法专题工作进行了审议,对司法和“两官”履职进行了评议,较好地保障了法律正确实施,维护了司法公平正义。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