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丽雅苑小区是拆迁安置小区,两年前,宁波有不少拆迁户都分到了这里的房子。
今年8月份,不少人都拿到了房子,房子到手按理说应该满心欢喜,可有业主却发飙了,当初花了10多万元去扩户,结果压根达不到预期,甚至还不如不要扩户,有业主自嘲:“花了11万元买房,没想到买来的竟是‘公摊面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记者叶萌茗摄影记者高远
安置户花10多万元想扩户
却买了一大块公摊面积
10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海曙区丽雅苑小区,几十位业主都等候在13幢楼下,大家说话的情绪都比较激动。“我们这幢楼缩水最严重了,如果室内面积没有增加,我们花那个钱干嘛呢。”
记者了解到,这个小区目前有18幢居民楼,都是高层两梯四户的设计。其中,18层的有7幢大楼,25层、26层、27层各有1幢大楼,28层的有7幢大楼。
房子的套型有80平米、90平米、100平米、110平米、120平米等五种类型,其中90平米的房子分散在其中的11幢大楼里,有590多户,而13幢比较特殊,整幢全部都是90平米的房子,两梯四户。
跟其他幢里90平米的房子相比,13幢的得房率只有72.92%,其他幢楼90平米的得房率都是在75%以上,最高得房率甚至达到了79.21%。
70多岁的老陈就是其中一名业主,他分到的房子就位于13幢,也就是居民们说的“缩水”最为严重的那幢楼。
老陈说,他们这些业主,多数人当时分到的房子面积在70平米到90平米不等,有的人家是三代同堂,户主希望房子室内面积能再大一些,有个三室,于是就自己掏出一部分钱扩的户。还有一部分业主是按安置房总面积就近靠档,超出部分的面积另外付钱。
以老陈家为例,他当时分到的房子面积是80平米,要求扩户,于是以每平米11000多元的市场价多买了十平方米,换了一套建筑面积为90平米的房子。
今年8月,老陈和其他好多业主都付了钱,并拿到了房产证,当大家满心欢喜去看房时,有人发现不对劲了。
“对比过才发现,我们的房子套内面积和原来可以分到的80平米的套内面积相当,甚至比80的套内面积还小,还只有两室,等于说,我花了十几万,根本没有达到预期。”
说着,老陈拿出了一份业主们仔仔细细测量统计过的数据给记者看,上面显示:
13幢的90档与其他同样高层的90档比较,面积有明显差异,套内面积明显小于其他同高层的90档,约小5平米以上,而分摊的公用面积却大于其他幢。
13幢的总公用面积为2820.8平米,比同样高层的18幢总公用面积2548平米,还要多出272.8平米。
记者发现,其中有一组数据尤为醒目:
13幢,28层的楼房,90平米套型的房子,建筑面积为92.91,套内面积为67.75,公摊面积25.16,得房率0.729,两室一厅。
16幢,28层的楼房,80平米套型的房子,建筑面积为84.8,套内面积为70,公摊面积为14.8,而得房率却为0.825,三室一厅。
记者了解到,13幢总共有112户,其中已被抽签的有78户,其中有27户人家是想扩户而买的房子,其余是因靠档而选择的房子。
业主投诉
奔波三个多月从有赔偿到没赔偿
“他们钱也拿到了,也知道我花钱扩户的目的,就是想让房子大一些,13幢造好以后,他们应该是知道套内面积数据的,但是他们没有任何提醒,也没有公示过,我们已经找相关部门三个多月了。”
老陈说,相关单位明明是知情的,却拿这个房子卖给他们,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相当于花了钱买的是公摊面积。
为了维权,业主们集体去找海曙区征收办,将这些数据给负责的领导看,可对方并没有给出一个有说服力的解释。
事后,业主们又去找海曙区信访办,区长、副区长接待了他们,最后还是将事情退回了海曙区征收办和海曙区建设局,让两家会同来协调处理。
“对方回复的是,他们是按照标准设计的,光照符合等等,还通过了验收。”
最终,海曙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共同盖章,给出了一份答复意见书:
13幢90套型的与其他同面积档的住宅,因相邻套型组合不一,造成公摊面积的分摊有差异,另外一个原因,为了满足建筑物日照光线的有关需要,不同幢之间公用部份的面积有差异,所以,客观上导致了公摊面积(实际得房)有所差异。
丽雅苑小区所有安置房综合验收均符合要求,您们抽中的房屋建筑面积与签订的安置协议面积档次也都相符,您们提出的相关要求无相关依据。
“10月27日那天,他们提出补2.14平方的钱给我们,按照市场价,为什么2.14平方呢?对方说,是按照小区0.752的得房率来算的,那我们说了,得房率没有一个标准的,你凭什么?我们就是希望按照套内面积实打实的补偿,第一天没有谈成,第二天对方变卦,说补偿没有了,只能出于同情,如果不满,要么继续上访要么走司法途径。”
一位谢女士则表示,当时业主们在抽签选房时,是要等到付好了钱以后才能看房,当时就是在海曙区体育馆抽的签。
“在正常思维里,我们都认为,这些房子应该是统一格局设计的,相差不会太大。如果当时我们就知情,那肯定不会去花这个冤枉钱。”谢女士坦言,3年前,大家都积极配合政府动迁政策,如今在分房时,却遇到这样不公平的结果,大家都无法接受,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应有的补偿或者回购。
记者核实
两部门推诿
称责任不在己
10月30日下午,记者就此事找了海曙区建设局,一位姓庞的负责人表示,由于该小区的楼房套型不一样,得房率多少有差异。
虽然目前国家对得房率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但他们参考了业内的算法,一般情况下,多层住宅的得房率应在0.8以上,小高层在0.7至0.75之间,高层应在0.65至0.7之间。
综合以上来看,他们认为,这个差异在合理范围,也无需对业主进行公示。“我们造好了房子交给了征收办,至于怎么安置是征收办的事情了。”庞先生说,他们只是协助单位,以征收办的答复为准。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海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一位姓王的副局长说,房子从设计开始都是建设局的任务,理论上讲,他们才是专业的单位,征迁办只管征收,至于房子有问题,应该找专业部门来答复。再说,分房子,他们也是按照建筑面积来的。
“我们是门市部,他们是区政府的厂房,他拿出来的东西,让我们去取出来,拿给老百姓,怎么设计,怎么生产,怎么验收,那就不是我们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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