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民警在执勤中“遇袭”的案件屡见不鲜。仅以江东公安分局为例,今年以来就发生了31起民警被伤的案件。
11月份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于“袭警”行为将予以从重处罚,使民警在履行职务时的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昨天上午,江东公安分局东柳派出所召开新闻通报会,就日前发生的一起袭警案件进行说明。据悉,11月15日晚上8时许,东柳派出所民警正在开展夜间巡逻,至东柳菜场时发现路边有人在打牌,桌面上还放着近百元的零钞。
民警上去劝说,让他们不要在这儿玩了,影响不好。因为身上有出警任务,耽误不得,民警劝说完后就离开了。谁料等他处警回来,牌局仍然没散。民警再次上去劝说,却被打牌者顶了回来:“大赌不去抓,只会管我们小赌!”这一起哄,围观的人就多了,于是民警将其中两人带回派出所教育。
其中一人的妻子听到丈夫被带走的消息,马上赶到派出所“闹事”。该女子在派出所内边骂边拿起桌上的铝合金三角牌砸向一名民警,另一名值班民警也挨了两拳。
“大堂内有完整的监控视频,确认女子‘袭警’,但她未造成民警受伤。”一位贾姓警官说,根据治安管理法规定,该女子存在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最新数据统计显示,去年全市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报警电话556.3万起,在日常的处警以及执法过程中,民警“遇袭”时有发生。
贾警官说,以他们江东为例,前年关于“袭警”的案件有30起,去年31起,今年,截至目前已有31起,“这还不包括交警系统的。”
“袭警”案件之所以屡屡发生,贾警官认为有四大原因。第一是醉酒闹事,这在袭警案中占了大头。第二,迁怒。第三,医疗纠纷。第四,暴力抗法。
贾警官说,对于“袭警”案件,他们会根据民警受伤情况来定案件的性质。如果情节较轻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情节恶劣且民警伤势鉴定为轻微及以上的,将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将其刑拘,法院也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从重处罚。
据悉,从11月份起,《刑法修正案(九)》开始实施,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贾警官说,从去年起,各基层派出所开始配备执法记录仪,能拍下民警处警时的整个过程。其作用除了监督民警、规范执法行为外,同样有着保护民警的作用。(宁波日报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朱君敏 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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