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业市场,和男性相比,女性相对处于劣势,二孩全面放开后,这种劣势更加明显。
最近,在市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会现场,一家机械制造公司为会计岗位设置了这样的条件:从事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男女不限,女性要求已婚已育,不生二孩。
“我们还有些重要岗位不招女的,不是歧视女性,有能力、有担当的女性很多,但怀孕请长假怎么办,让别人代?大家都是连轴转,哪里分得了身,又不是一两天!”这家公司的人事负责人说,公司总共百来人,希望每个岗位都比较稳定。职工休产假,就得找人代,像会计这类岗位,新进人员短期也很难接手。
目前,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标准98天,其他特殊情况再根据相应标准增加。二孩与头胎享受同等产假待遇,再加上一些痛经假、三八妇女节假,女性假期远多于男性。
另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企业主也说,以后除了非女性不可的岗位,都尽可能避免招用女员工。他的理由是:女员工可能要休两次产假,耽误工作,生育后大部分以孩子和家庭为重,工作热情明显下降。
今年28岁的顾小姐,就遭遇了这一就业“隐形门槛”。顾小姐有5年财务工作经验,育有一子。今年年中她辞职后,准备重新找份工作。按理说,经验丰富的她应该比以前更受招聘单位青睐,但她却屡屡碰壁。“本来谈得好好的,一听说我还想再生一个,就对我没兴趣了。”
二孩政策不仅困扰着求职女性,在职女性也很纠结。
王女士是一家服装公司的文员。在家人支持下,她决定趁着还年轻,尽早生二孩,但女同事告诫她:之前有人休产假,岗位被顶替了,产假回来只好调到其他部门,工作量大了,工资也少了。
“生两个和生一个还是有差别的,公司要这么做也没办法。”王女士很无奈,她说自己毕竟已经休过一次产假,公司以前待她也不薄。
采访中,企业普遍担心女员工怀孕、生育、哺乳造成人手紧缺,如果找替代劳动力就会增加成本。即便生完孩子,养育子女也要耗费大量精力,使她们不能一心扑在工作上。
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与女性生育成本非社会化的矛盾如何破解?有业内人士建议政府考虑相关配套政策,对企业聘用女性员工给予税收优惠和补贴、奖励等,还可以通过评分评级等手段,引导用人单位承担促进就业性别平等的社会责任。同时,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生育保障体系,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重返工作岗位。记者 谢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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