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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冲着学区花百万买房 才8个月时间学区没了?
稿源: 钱江晚报  | 2015-12-11 07:29:27

  对这个问题,销售人员说公司会尽力协商沟通。而古塘街道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在发废止文件前,街道也和很多部门都沟通过了,把握还是有的。不过,还是要等市政府的最终定论。

  昨天,署名为”古塘街道办事处发言人”在网上发了一个说明:

  因金仕华庭(印象剑桥)、金色港湾等小区行政归属问题给大家带来的疑惑,表示歉意。在此说明:因原来文件用词不规范,重新发文作了调整,但金仕华庭(印象剑桥)、金色港湾等小区行政归属的初衷不变。目前,金仕华庭(印象剑桥)、金色港湾小区纳入上傅家社区管理范围的请示正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批准。再次对各位网友的关心关注表示感谢。

  律师说法——

  以小区行政区划作学区依据

  房产商有误导购房者的嫌疑

  话说这么说,可700多名业主的心仍是悬的:万一事情不遂人愿,是谁的责任?

  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孙佰军律师。

  孙律师认为,首先,房产商以学区房为楼盘作宣传是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广告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其次,购房者听信房产商的广告,认为楼盘为学区房而购房,但之后如果楼盘并非如房产商宣传的那样是学区房,购房者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房产商承担违约责任。

  再者,学区的划分是由教育局根据相关情况确定的,房产商将小区的行政区划作为学区的判断依据是不正确的,有误导购房者的嫌疑。

  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多向相关部门咨询楼盘学区等信息,不要轻信房产商的宣传。对于房产商的违法宣传相关部门应及时介入处理,防止误导购房者。

  此外,是房产商引用了街道对小区行政区域划分的文件作宣传来涉嫌误导购房者,街道并没有发文确定小区的学区问题,之后因为该文件用词不当被撤销,引起了购房者的质疑,但街道的发件与撤文都与小区的学区问题无必然关系,对购房者来讲,街道没有责任。记者 邹洪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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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