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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租车市场化改革启动 多项新政发布
稿源: 甬派客户端   2015-12-24 10:43:34 报料热线:81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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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服务优质化

  据宁波市出租汽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此次出租汽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让市民乘车方面,享受优质服务,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政府将转变行业监管方式,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职责边界,提高信息化监管服务效率和水平,监管的重心由车辆、驾驶员向出租汽车企业转变。今后,涉及出租汽车服务质量问题,将处罚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约租车平台)。

  鼓励社会公众利用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参与监督,引入互联网服务质量评价和应用机制,乘客评价结果传导到出租车企业,与驾驶员承包费考核奖惩相挂钩;同时,作为行政处罚和服务质量考评的依据。

  推进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依托交通创业服务中心,搭建出租汽车驾驶员创业服务平台,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营造良好运营环境。

  以下为《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意见的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13日,为期20天。社会公众可通过热线电话:0574-12328,信函:宁波市江东区通途路838号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电子邮件:nbcskg@163.com或传真:0574-81851221反馈意见。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为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有关要求和《宁波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优势的决定》(甬党发〔2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宁波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传统出租汽车(巡游出租车)转型升级,推动网络约租车(互联网专车)规范有序发展,逐步构建符合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的新型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体系。

  (二)基本原则。问题导向、优化服务;鼓励创新、统筹兼顾;稳改结合、依法推进;整体谋划、分步实施。

  (三)总体目标。创新运营机制、规范行业管理、提高服务品质,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运力调整机制

  1.培育多元经营主体。按照鼓励创新、规范发展、循序渐进的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从事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高品质、多元化的运输服务,具体准入条件另行制定。

  2.动态调整运力规模。建立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定期发布行业景气指数、白皮书,评估市场供求情况,综合考虑城市低碳环保、公共交通发展程度、交通拥堵状况、公众出行需求等因素,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动态调整运力规模,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二)改革营运权管理机制

  1.实行营运权无偿使用。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

  2.规范营运权使用管理。出租汽车营运权实行有期限使用,最长不超过八年,并不得非法转让。建立严格规范的营运权退出机制。

  3.逐步推进同城一体化。根据城市发展水平和社会公众出行需求,逐步推进出租汽车同城一体化改革。

  (三)改革运价形成机制

  1.完善传统出租汽车运价机制。尽快出台传统出租汽车基础运价调整方案和油(气)运价格联动机制,疏导价格矛盾,先行放开有关满足个性化需求的特殊服务项目价格,逐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运价市场化改革。

  2.规范网络约租车运价机制。网络约租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运价结构、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四)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机制

  1.引导规模化经营。引导传统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形成若干家规模化、集团化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专业化管理和运营服务水平。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责任和义务的传导机制,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服务质量、驾驶员权益保障以及行业稳定等方面主体责任。

  3.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围绕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展开竞争,优胜劣汰。

  4.加快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与互联网平台加强合作,融合发展,提高运营服务效率。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发展,拓展经营管理渠道。

  5.提升服务品质。完善车辆技术标准,优化乘车环境,提高安全性和乘坐舒适度。增强企业的服务意识,鼓励企业品牌化建设,引入互联网服务评价和应用机制,建立与服务质量相挂钩的奖惩机制,适当延长优秀驾驶员上岗年限,提升服务品质。

编辑: 郭静

宁波出租车市场化改革启动 多项新政发布

稿源: 甬派客户端 2015-12-24 10:43:34

  运营服务优质化

  据宁波市出租汽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此次出租汽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让市民乘车方面,享受优质服务,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政府将转变行业监管方式,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职责边界,提高信息化监管服务效率和水平,监管的重心由车辆、驾驶员向出租汽车企业转变。今后,涉及出租汽车服务质量问题,将处罚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约租车平台)。

  鼓励社会公众利用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参与监督,引入互联网服务质量评价和应用机制,乘客评价结果传导到出租车企业,与驾驶员承包费考核奖惩相挂钩;同时,作为行政处罚和服务质量考评的依据。

  推进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依托交通创业服务中心,搭建出租汽车驾驶员创业服务平台,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营造良好运营环境。

  以下为《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意见的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13日,为期20天。社会公众可通过热线电话:0574-12328,信函:宁波市江东区通途路838号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电子邮件:nbcskg@163.com或传真:0574-81851221反馈意见。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为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有关要求和《宁波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优势的决定》(甬党发〔2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宁波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传统出租汽车(巡游出租车)转型升级,推动网络约租车(互联网专车)规范有序发展,逐步构建符合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的新型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体系。

  (二)基本原则。问题导向、优化服务;鼓励创新、统筹兼顾;稳改结合、依法推进;整体谋划、分步实施。

  (三)总体目标。创新运营机制、规范行业管理、提高服务品质,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运力调整机制

  1.培育多元经营主体。按照鼓励创新、规范发展、循序渐进的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从事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高品质、多元化的运输服务,具体准入条件另行制定。

  2.动态调整运力规模。建立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定期发布行业景气指数、白皮书,评估市场供求情况,综合考虑城市低碳环保、公共交通发展程度、交通拥堵状况、公众出行需求等因素,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动态调整运力规模,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二)改革营运权管理机制

  1.实行营运权无偿使用。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

  2.规范营运权使用管理。出租汽车营运权实行有期限使用,最长不超过八年,并不得非法转让。建立严格规范的营运权退出机制。

  3.逐步推进同城一体化。根据城市发展水平和社会公众出行需求,逐步推进出租汽车同城一体化改革。

  (三)改革运价形成机制

  1.完善传统出租汽车运价机制。尽快出台传统出租汽车基础运价调整方案和油(气)运价格联动机制,疏导价格矛盾,先行放开有关满足个性化需求的特殊服务项目价格,逐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运价市场化改革。

  2.规范网络约租车运价机制。网络约租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运价结构、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四)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机制

  1.引导规模化经营。引导传统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形成若干家规模化、集团化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专业化管理和运营服务水平。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责任和义务的传导机制,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服务质量、驾驶员权益保障以及行业稳定等方面主体责任。

  3.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围绕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展开竞争,优胜劣汰。

  4.加快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与互联网平台加强合作,融合发展,提高运营服务效率。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发展,拓展经营管理渠道。

  5.提升服务品质。完善车辆技术标准,优化乘车环境,提高安全性和乘坐舒适度。增强企业的服务意识,鼓励企业品牌化建设,引入互联网服务评价和应用机制,建立与服务质量相挂钩的奖惩机制,适当延长优秀驾驶员上岗年限,提升服务品质。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