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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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范有序发展网络约租车
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出台《宁波市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依法合规、有序发展网络约租车。
(六)提升服务监管能力
1.转变行业监管方式。完善市和县(市)区两级联动,交通、公安、经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监管重心由车辆、驾驶员向出租汽车企业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转变,监管模式由事前向事中事后转变,监管重点转向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
2.提升信息化监管服务能力。依托智慧城市和智慧交通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市和县(市)区两级信息化监管平台,引入互联网评价机制,强化大数据分析,提升行业的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大力发展信息化约车服务,推广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
3.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重视失信行为、投诉举报、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与应用,并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七)营造良好运营环境
1.推进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专用候客泊位、加气站、充(换)电站等配套服务设施的布局建设。重点推进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出租汽车候客区域建设,为乘客和出租汽车运营提供便利。
2.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依托交通创业服务中心,搭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创业服务平台,提供就业、培训、纠纷调解等服务。
3.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完善由经营者、驾驶员共同参与的行业协会组织结构,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工会组织在制定行业标准、化解行业矛盾、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建立完善打击车辆非法营运、企业非法经营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和惩处非法营运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通力合作,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二)完善法规规章体系。按照促进传统出租汽车转型升级,网络约租车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法有序推进行业改革,制定完善相关法规规章体系。
(三)加强经费保障。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等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加强信息沟通,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引导各方预期,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五)维护行业稳定。对改革中的重大决策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维护社会稳定。对违反法律法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引发或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责任。各县(市)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记者吴明京 通讯员 方新年 储鹏飞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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