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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租车改革启动 两种出租车将融合发展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5-12-24 15:17:00 报料热线:81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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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燕) 今天上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根据《意见》,取消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从事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经营,逐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运价市场化改革。那么市民的出行、司机的实惠、出租车行业的发展,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呢?

  关键词:缓解打的难

  改革从四个方面推出了缓解打的难的措施:一是经营主体多元化。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从事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经营。二是动态调整运力规模。通过第三方机构监测并定期发布行业景气指数、白皮书,评估市场供求情况,综合考虑城市低碳环保等因素,动态调整运力规模。三是规范有序发展网络约租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出台《宁波市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依法合规、有序发展网络约租车。四是提高车辆运营效率。通过传统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的融合发展、拓展企业经营管理渠道、大型规模化企业的引入、企业转型升级、互联网技术应用等,提升车辆运营效率。

  关键词:出租车服务水平

  当前全市拥有出租汽车6422辆,出租汽车企业50余家,在岗从业人员约1.5万人。近几年,出租汽车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但行业还存在高峰期打车难、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与市民出行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年以来,随着互联网“专车”迅猛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打车难,但也存在着专车司机和平台的经济利益纠纷、乘客生命财产信息安全难以保障等问题。

  此次出租汽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让市民乘车方便,享受优质服务,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因此《意见》在服务质量优化提升上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职责边界,提高信息化监管服务效率和水平,监管的重心由车辆、驾驶员向出租汽车企业转变。今后,涉及出租汽车服务质量问题,将处罚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约租车平台)。二是鼓励社会公众利用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参与监督,引入互联网服务质量评价和应用机制,乘客评价结果传导到出租车企业,与驾驶员承包费考核奖惩相挂钩;同时,作为行政处罚和服务质量考评的依据。三是推进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依托交通创业服务中心,搭建出租汽车驾驶员创业服务平台,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营造良好运营环境。

  关键词:巡游出租车和网络约租车

  《意见》提出了“巡游出租车”和“网络约租车”两个概念,差异化服务是两者的本质区别。前者即传统的出租车,它既可以通过扫马路的方式来揽客,也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方式提供服务。而后者即互联网专车,它的车辆档次明显高于巡游出租车,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服务。

  《意见》鼓励传统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络约租车融合发展。传统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络约租车在服务方式、车辆标准、价格机制和服务标准等方面划定界限,错位经营,构建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又和谐稳定的多样化服务体系。

  关键词:司机实惠

  《意见》涉及出租车司机待遇有六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取消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减轻驾驶员负担。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给驾驶员减负。二是完善车辆技术标准,降低经营成本。保持车辆尺寸基本不变、乘坐舒适度不减、动力性能不降、品牌相当的情况下,兼顾城市形象的需要,降低经营成本。三是优化运价形成机制和结构,提高驾驶员收入。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逐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运价市场化改革。四是提高单车运营效率。传统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融合发展,既有“传统出租车+互联网”,也有“互联网+出租车”,引入互联网服务评价和应用机制,提升单车运营效率。五是实施奖励机制。引导企业建立与承包费挂钩的服务质量考核奖励机制,降低承包费,逐步实现企业和驾驶员心里预期的动态平衡。六是营造良好营运环境。推进出租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就业、培训等服务,保障司机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市场秩序。

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全文)

编辑: 赖小惠

宁波出租车改革启动 两种出租车将融合发展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5-12-24 15:17:0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燕) 今天上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根据《意见》,取消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从事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经营,逐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运价市场化改革。那么市民的出行、司机的实惠、出租车行业的发展,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呢?

  关键词:缓解打的难

  改革从四个方面推出了缓解打的难的措施:一是经营主体多元化。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从事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经营。二是动态调整运力规模。通过第三方机构监测并定期发布行业景气指数、白皮书,评估市场供求情况,综合考虑城市低碳环保等因素,动态调整运力规模。三是规范有序发展网络约租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出台《宁波市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依法合规、有序发展网络约租车。四是提高车辆运营效率。通过传统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的融合发展、拓展企业经营管理渠道、大型规模化企业的引入、企业转型升级、互联网技术应用等,提升车辆运营效率。

  关键词:出租车服务水平

  当前全市拥有出租汽车6422辆,出租汽车企业50余家,在岗从业人员约1.5万人。近几年,出租汽车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但行业还存在高峰期打车难、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与市民出行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年以来,随着互联网“专车”迅猛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打车难,但也存在着专车司机和平台的经济利益纠纷、乘客生命财产信息安全难以保障等问题。

  此次出租汽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让市民乘车方便,享受优质服务,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因此《意见》在服务质量优化提升上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职责边界,提高信息化监管服务效率和水平,监管的重心由车辆、驾驶员向出租汽车企业转变。今后,涉及出租汽车服务质量问题,将处罚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约租车平台)。二是鼓励社会公众利用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参与监督,引入互联网服务质量评价和应用机制,乘客评价结果传导到出租车企业,与驾驶员承包费考核奖惩相挂钩;同时,作为行政处罚和服务质量考评的依据。三是推进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依托交通创业服务中心,搭建出租汽车驾驶员创业服务平台,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营造良好运营环境。

  关键词:巡游出租车和网络约租车

  《意见》提出了“巡游出租车”和“网络约租车”两个概念,差异化服务是两者的本质区别。前者即传统的出租车,它既可以通过扫马路的方式来揽客,也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方式提供服务。而后者即互联网专车,它的车辆档次明显高于巡游出租车,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服务。

  《意见》鼓励传统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络约租车融合发展。传统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络约租车在服务方式、车辆标准、价格机制和服务标准等方面划定界限,错位经营,构建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又和谐稳定的多样化服务体系。

  关键词:司机实惠

  《意见》涉及出租车司机待遇有六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取消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减轻驾驶员负担。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给驾驶员减负。二是完善车辆技术标准,降低经营成本。保持车辆尺寸基本不变、乘坐舒适度不减、动力性能不降、品牌相当的情况下,兼顾城市形象的需要,降低经营成本。三是优化运价形成机制和结构,提高驾驶员收入。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逐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运价市场化改革。四是提高单车运营效率。传统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融合发展,既有“传统出租车+互联网”,也有“互联网+出租车”,引入互联网服务评价和应用机制,提升单车运营效率。五是实施奖励机制。引导企业建立与承包费挂钩的服务质量考核奖励机制,降低承包费,逐步实现企业和驾驶员心里预期的动态平衡。六是营造良好营运环境。推进出租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就业、培训等服务,保障司机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市场秩序。

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全文)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