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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七部门联手给力 让农村电商创业就业“梦想更大”
稿源: 宁波日报   2016-01-17 07:28:24 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市人社局、农办、教育局、财政局、商务委、团委、供销社7部门联合签发执行《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的通知》,共同助推农村电商创业就业。

记者了解到,本市户籍劳动者、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办农村电商实体且正常经营,或经认定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均可享受我市提供的创业者社保补贴,在农村创办电商实体或经认定为网络创业,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也可享受全额贴息。七部门联手推出的还有创业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等,农村电商企业招用本地户籍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还可享受最高300万元的贷款贴息政策,享受50%的贷款贴息。同时,自今年1月1日起,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电商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获取最长3年、每年2000元的就业补贴。市重点电商企业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任职资格等限制,按规定破格推荐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并按规定享受当地人才引进扶持政策,对参加农村电商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也可按规定享受培训鉴定补贴。

文件还提出,到2020年,我市将培训电子商务人才2万人,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1万人,带动就业4万人,建立1家市级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力争实现每县(市)区至少建立1家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1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培育1家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企业,有条件的村每村建立1个电子商务服务站。在传承“乡愁”的同时,带动农民创业就业、实现增产增收。   (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

编辑: 陈燕

宁波市七部门联手给力 让农村电商创业就业“梦想更大”

稿源: 宁波日报 2016-01-17 07:28:24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市人社局、农办、教育局、财政局、商务委、团委、供销社7部门联合签发执行《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的通知》,共同助推农村电商创业就业。

记者了解到,本市户籍劳动者、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办农村电商实体且正常经营,或经认定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均可享受我市提供的创业者社保补贴,在农村创办电商实体或经认定为网络创业,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也可享受全额贴息。七部门联手推出的还有创业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等,农村电商企业招用本地户籍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还可享受最高300万元的贷款贴息政策,享受50%的贷款贴息。同时,自今年1月1日起,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电商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获取最长3年、每年2000元的就业补贴。市重点电商企业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任职资格等限制,按规定破格推荐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并按规定享受当地人才引进扶持政策,对参加农村电商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也可按规定享受培训鉴定补贴。

文件还提出,到2020年,我市将培训电子商务人才2万人,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1万人,带动就业4万人,建立1家市级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力争实现每县(市)区至少建立1家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1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培育1家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企业,有条件的村每村建立1个电子商务服务站。在传承“乡愁”的同时,带动农民创业就业、实现增产增收。   (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