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8 08:16
慈溪新闻网讯 这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男子阿科(化名)先与徐媛(化名)相识相恋,但这段感情并没有开花结果。7年后,阿科选择与小洁(化名)共结连理。可这段婚姻非但没有得到徐媛的祝福,心有不满的她还到网上发帖攻击小洁,引发了后面的故事。
情感纠葛引名誉官司
小洁的婚后生活不太平。她说,自2014年12月起,徐媛不停地以电话、QQ、邮件等方式骚扰、辱骂、恐吓自己,还在本土论坛上发布多篇指名道姓,并附带照片、工作单位等信息的言辞激烈的帖子。由于相关帖子的点击量上万,小洁觉得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受到了严重伤害。
因为承受不住徐媛长时间的骚扰和侮辱,小洁说她只好选择和丈夫离婚,还因此患上了忧郁症,但考虑到孩子正在哺乳期,所以没有吃药治疗。另外,小洁诉称徐媛不停电话骚扰公司领导和同事,影响到了公司日常运营,使得小洁无奈放弃了已从事10年之久的工作。
面对小洁的诉称事实,徐媛给出了自己的解释。“我和阿科从2007年开始就一直持续相恋,小洁知道我的存在,我打电话联系小洁是想问问事情要怎么处理,而小洁为了让阿科不作出处理,与他假离婚。”徐媛表示,自己没去过小洁公司,不会导致其丢掉工作;并且小洁也辱骂了自己,两人是对骂;至于忧郁症一说,她表示怀疑真实性。
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本案现已审结,法院判决徐媛在本市范围内公开发布向小洁赔礼道歉的公开信,并赔偿小洁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用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浙江金穗律师事务所的胡建迪律师说,公民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无论徐媛与阿科之间是否存在感情纠葛,徐媛均无权干涉小洁与阿科婚姻关系是否存续,更无权以解决与阿科之间感情问题为由侵害小洁的名誉权。”胡律师说,“徐媛在网上发布的内容中含有侮辱性词汇,且公布了小洁的个人信息,公然丑化了小洁的人格,足以使不明真相的人将徐媛所描述的对象指向小洁,并误认为小洁具有上述行为,不可避免地使他人对小洁的言行、品格等社会评价降低,给小洁的名誉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理应承担侵害小洁名誉权的民事责任。”■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魏溪 黄金锦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