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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如何构建地下"新宁波" 委员提问句句击中"要害"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02-21 23:18:08 报料热线:81850000

2016宁波两会时间

【专题】2016宁波两会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王岚  单玉紫枫) 今天下午两个半小时的协商交流会,市政协委员、港澳台侨事务顾问和旁听公民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史跃萍、市规划局局长王丽萍、市住建委主任郑世海、市城管局局长李谦、市人防办主任胡望真、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杨蔚等围绕宁波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零距离”对话,共话构建地下“新宁波”。

  交流会协商气氛浓厚,委员们踊跃提问,职能部门负责人认真回答。副市长王仁洲、市政府副秘书长汤思敏也积极回答委员提问,增进了沟通与了解,为下一步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凝聚了共识。

  “地下新城”规划如何统筹?

  “目前,我市的地下空间利用仍然停留在‘点’、‘线’层面,使用功能相对单一,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如何从统筹协调上着力?”委员孙瑄的提问,直截了当,直击“要害”。

  “在《宁波市中心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3-2020年)》中,已强化了地下空间的点、线、面结合,强化了地上、地下的联动规划设计,尤其强化了轨道站点和旧城更新、新城建设等重点区域的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王丽萍回答,希望借此实现地下连通,形成具有系统化、规模化、综合化、立体化的地下空间使用体系。

  “如何平衡轨道交通建设与城市建设,实现同步推进与衔接?”钱培青委员,旁听公民赵伟分别提问。

  “地下工程具有不可逆性。”杨蔚坦承,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将造成空间巨大浪费。以后,轨道交通建设将提前做好统筹规划,一体化设计,使地铁出入口、风亭等建设结合站点周边开发方案有机结合,形成良好景观风貌;结合棚户区改造,以站点规划区域为核心,实现旧城土地的复合开发。同时还要健全城市建设协同机制。

  “那么,当轨道交通建设与地下空间开发不同步时,我市又有何评估考核措施?”史哲明委员提问一针见血。

  “目前二者确实存在不配套、不同步、不协调的情况。”副市长王仁洲毫不讳言,他表示,进一步的全面统筹,有赖于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及监管力量的加强。从轨道交通三号线开始,我市将从规划设计、建设、监理、验收、投用五位一体进行协同推进。

  地下管廊建设如何推进?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中,地下管廊的建设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共同沟的建设可以有效避免‘马路拉链’现象,我市下步将如何推进地下管廊建设这项工作?”黄善定委员问。“对于一些如电力、通信等管线如何强制进入地下管廊,我市有没相关规定、规划和时间表?”俞华委员继续就地下管廊使用发问。

  “正如委员们所关心的,将于4月1日起实施的《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专门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和有偿使用等作了规定。”郑世海介绍说,《实施办法》明确,已建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内,可以纳入管廊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等市政管线应当有计划迁移纳入。去年底市府办印发的《关于宁波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也规定: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将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将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将不予掘路许可审批。

  据他透露,下步,我市将按照“新城开发全面上、旧城改造示范上、电力结合创新上、轨道交通同步上”原则,大力推进杭州湾新城、姚江新区区域以及轨道站点周边等管廊项目建设;同时,会同规划部门抓紧编制《宁波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20》。

  地下空间开发如何鼓励?

  “大家都知道,地下空间的开发成本高,我市在规划和土地政策上有无优惠措施?”刘正义委员问道。

  “在符合规划和满足安全等情况下,我们鼓励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市规划局局长王丽萍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史跃萍均肯定地表示。据介绍,2014年9月,由规划、国土联合下发《关于落实省政府空间换地政策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通知》,地块规划条件中容积率仅针对地上建筑的容积率;首次明确了地下空间用于经营性用途的出让金标准,与省政府文件相比,我市土地出让金标准更加优惠。

  针对如何提高我市地下空间利用率,委员们也提出很多意见建议。陈意振委员建议是否可以将规模小且分散的人防工程统一规划,建至医院、学校等附近。

  市人防办主任胡望真坦言,由于存在法律等方面障碍,人防工程统筹建设工作还待进一步推进。下步,我市将着力推进人防工程管理方面规章出台,着手编制和落实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着眼地下空间开发,统筹考虑人防工程联建连通。

  徐波委员建议将变电站、垃圾压缩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公共设施转入地下,解决以上项目落地难问题。

  对此,李谦作了较为详细的情况说明与解答。据介绍,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共有46座垃圾转运站,3座为地下垃圾转运站;至于地下污水处理厂建设,由于建设运营成本大,工艺要求高,应急处置难等原因,还需要进一步认证。

  地下新城建设如何监管?

  这么大体量的地下空间开发,产生的渣土“何处去”?朱瑶宏委员的这一问题,道出了大家心声,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汤思敏接过朱委员话题作答:“一是寻找山塘、围涂等或者大型工程中需要作回填的场所消纳,二是进行资源化利用,通过科学方法,实现渣土制砖等。”他表示,下一步,市政府还将针对渣土运输污染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此外,对地下空间中擅自改变规划、变更性质用途等违法行为如何监管,如何确保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安全也是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李谦表示,城管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地下空间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将处罚款。

  

编辑: 陈晓怡

未来如何构建地下"新宁波" 委员提问句句击中"要害"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02-21 23:18:08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王岚  单玉紫枫) 今天下午两个半小时的协商交流会,市政协委员、港澳台侨事务顾问和旁听公民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史跃萍、市规划局局长王丽萍、市住建委主任郑世海、市城管局局长李谦、市人防办主任胡望真、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杨蔚等围绕宁波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零距离”对话,共话构建地下“新宁波”。

  交流会协商气氛浓厚,委员们踊跃提问,职能部门负责人认真回答。副市长王仁洲、市政府副秘书长汤思敏也积极回答委员提问,增进了沟通与了解,为下一步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凝聚了共识。

  “地下新城”规划如何统筹?

  “目前,我市的地下空间利用仍然停留在‘点’、‘线’层面,使用功能相对单一,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如何从统筹协调上着力?”委员孙瑄的提问,直截了当,直击“要害”。

  “在《宁波市中心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3-2020年)》中,已强化了地下空间的点、线、面结合,强化了地上、地下的联动规划设计,尤其强化了轨道站点和旧城更新、新城建设等重点区域的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王丽萍回答,希望借此实现地下连通,形成具有系统化、规模化、综合化、立体化的地下空间使用体系。

  “如何平衡轨道交通建设与城市建设,实现同步推进与衔接?”钱培青委员,旁听公民赵伟分别提问。

  “地下工程具有不可逆性。”杨蔚坦承,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将造成空间巨大浪费。以后,轨道交通建设将提前做好统筹规划,一体化设计,使地铁出入口、风亭等建设结合站点周边开发方案有机结合,形成良好景观风貌;结合棚户区改造,以站点规划区域为核心,实现旧城土地的复合开发。同时还要健全城市建设协同机制。

  “那么,当轨道交通建设与地下空间开发不同步时,我市又有何评估考核措施?”史哲明委员提问一针见血。

  “目前二者确实存在不配套、不同步、不协调的情况。”副市长王仁洲毫不讳言,他表示,进一步的全面统筹,有赖于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及监管力量的加强。从轨道交通三号线开始,我市将从规划设计、建设、监理、验收、投用五位一体进行协同推进。

  地下管廊建设如何推进?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中,地下管廊的建设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共同沟的建设可以有效避免‘马路拉链’现象,我市下步将如何推进地下管廊建设这项工作?”黄善定委员问。“对于一些如电力、通信等管线如何强制进入地下管廊,我市有没相关规定、规划和时间表?”俞华委员继续就地下管廊使用发问。

  “正如委员们所关心的,将于4月1日起实施的《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专门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和有偿使用等作了规定。”郑世海介绍说,《实施办法》明确,已建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内,可以纳入管廊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等市政管线应当有计划迁移纳入。去年底市府办印发的《关于宁波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也规定: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将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将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将不予掘路许可审批。

  据他透露,下步,我市将按照“新城开发全面上、旧城改造示范上、电力结合创新上、轨道交通同步上”原则,大力推进杭州湾新城、姚江新区区域以及轨道站点周边等管廊项目建设;同时,会同规划部门抓紧编制《宁波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20》。

  地下空间开发如何鼓励?

  “大家都知道,地下空间的开发成本高,我市在规划和土地政策上有无优惠措施?”刘正义委员问道。

  “在符合规划和满足安全等情况下,我们鼓励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市规划局局长王丽萍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史跃萍均肯定地表示。据介绍,2014年9月,由规划、国土联合下发《关于落实省政府空间换地政策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通知》,地块规划条件中容积率仅针对地上建筑的容积率;首次明确了地下空间用于经营性用途的出让金标准,与省政府文件相比,我市土地出让金标准更加优惠。

  针对如何提高我市地下空间利用率,委员们也提出很多意见建议。陈意振委员建议是否可以将规模小且分散的人防工程统一规划,建至医院、学校等附近。

  市人防办主任胡望真坦言,由于存在法律等方面障碍,人防工程统筹建设工作还待进一步推进。下步,我市将着力推进人防工程管理方面规章出台,着手编制和落实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着眼地下空间开发,统筹考虑人防工程联建连通。

  徐波委员建议将变电站、垃圾压缩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公共设施转入地下,解决以上项目落地难问题。

  对此,李谦作了较为详细的情况说明与解答。据介绍,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共有46座垃圾转运站,3座为地下垃圾转运站;至于地下污水处理厂建设,由于建设运营成本大,工艺要求高,应急处置难等原因,还需要进一步认证。

  地下新城建设如何监管?

  这么大体量的地下空间开发,产生的渣土“何处去”?朱瑶宏委员的这一问题,道出了大家心声,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汤思敏接过朱委员话题作答:“一是寻找山塘、围涂等或者大型工程中需要作回填的场所消纳,二是进行资源化利用,通过科学方法,实现渣土制砖等。”他表示,下一步,市政府还将针对渣土运输污染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此外,对地下空间中擅自改变规划、变更性质用途等违法行为如何监管,如何确保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安全也是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李谦表示,城管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地下空间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将处罚款。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