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2 10:15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方景霞通讯员于珊婉)一人制作病毒软件发帖叫卖,一人低价买入后挂到网店高价卖出,近日,县法院审理了此案,两人分别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判刑,这也是我县法院判处的首例“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件。
吴某,三十来岁,广东人。2013年1月,因没有固定收入,信用卡又欠了一笔钱,吴某在网络论坛发布了自己制作的一款远程控制软件的广告帖。没过多久,就有人联系他购买。宁海人郑某便是其中一名代理,他以380元/套的价钱从吴某处购买拷贝有该软件的U盘,再以680元/套的价钱通过自己的某宝店铺卖给他人。另外,郑某还在店铺里售卖一款手机防盗追踪软件。
2014年年底,两人均被公安机关查获,吴某非法获利7万余元,郑某非法获利5万余元。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7万元;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官提醒,广大网友应提高警惕,平时关闭远程协助服务功能,勿将来路不明的U盘接入自己的计算机,开启防火墙,及时更新杀毒软件。
编辑: 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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