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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区查处一起互联网销售处方药案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03-08 09:01:48 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消费者网上销售的药品哪些能卖哪些不能卖,很多消费者还是含糊不清。日前,江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互联网药品销售监测中,发现某电商平台下的“医药健康”目录内有一家药店在销售前列康普乐安片,该外包装上无OTC标识,即为处方药。目前,江东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该药店进行立案查处。

  记者从江东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药为浙江某制药企业生产的“双跨药品”。何为“双跨药品”?就是根据其适应症、剂量和疗程的不同,可以作为处方药,又可以作为非处方药。而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在外包装标示上有不同要求,其中非处方药包装盒的右上角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但是,该网上药店所销售的康普乐安片的外包装盒上没有OTC标志,即此药为处方药。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因此,尽管该药店表示是“不小心、错误地将处方药放到了网上销售”,但其违规事实清楚,目前江东区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对其立案查处。

  江东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处方药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其适应症大都是一些复杂而严重的疾病,患者难以自我判断、自我药疗。在处方药的包装盒、药品外标签、药品说明书上,可以清晰地看到“凭医生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的忠告语。

  消费者选择网络购药时,应注意选择取得“两证”(即《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正规网店,选购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及处方药销售或者药品虚假宣传的均可向网店所在地的药品监管部门举报。(宁波晚报 记者周科娜 通讯员丁仁伟)

  

编辑: 郭静

江东区查处一起互联网销售处方药案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03-08 09:01:48

  中国宁波网讯 消费者网上销售的药品哪些能卖哪些不能卖,很多消费者还是含糊不清。日前,江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互联网药品销售监测中,发现某电商平台下的“医药健康”目录内有一家药店在销售前列康普乐安片,该外包装上无OTC标识,即为处方药。目前,江东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该药店进行立案查处。

  记者从江东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药为浙江某制药企业生产的“双跨药品”。何为“双跨药品”?就是根据其适应症、剂量和疗程的不同,可以作为处方药,又可以作为非处方药。而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在外包装标示上有不同要求,其中非处方药包装盒的右上角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但是,该网上药店所销售的康普乐安片的外包装盒上没有OTC标志,即此药为处方药。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因此,尽管该药店表示是“不小心、错误地将处方药放到了网上销售”,但其违规事实清楚,目前江东区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对其立案查处。

  江东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处方药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其适应症大都是一些复杂而严重的疾病,患者难以自我判断、自我药疗。在处方药的包装盒、药品外标签、药品说明书上,可以清晰地看到“凭医生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的忠告语。

  消费者选择网络购药时,应注意选择取得“两证”(即《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正规网店,选购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及处方药销售或者药品虚假宣传的均可向网店所在地的药品监管部门举报。(宁波晚报 记者周科娜 通讯员丁仁伟)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