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5 08:06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严俊)记者今日从市人力社保部门获悉,两年一度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于今日起正式启动。本次推荐选拔的对象是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以及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推荐选拔范围。同时,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不可重复申报。
据了解,此次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分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两类。其中,专业技术人才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有高级职称,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同时具备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长期工作在医疗一线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具有特殊贡献等条件。具体的申报条件可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据悉,国家人社部今年下达我市的推荐指标控制数为1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9名、高技能人才1名。各地各部门(单位)向市推荐的人选数量为专业技术人才1-2名,高技能人才1名。
据介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每两年选拔一次。对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由国家发放一次性特殊津贴,并列入宁波专家管理范围,享受有关待遇。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98人获此殊荣。
又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严俊)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同期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推荐人选应是在本行业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青年专业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体条件见《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第六条)。2016年度全省计划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5名。我市的推荐指标为6名。各地各部门(单位)可向市择优推荐1-2名。
获“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的人员,将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享受《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的待遇,同时宁波市政府还将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列入宁波市专家管理范围,享受有关待遇。据介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直单位应于2016年4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海外人才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编辑: 徐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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