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8 08:10
刚刚获批全国首个国家级保险创新试验区的宁波,秉着将“先行先试”精神贯彻到底的宗旨,创新连连。今年7月8日是第四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看保险人的朋友圈,大家都在欢乐地跑跑跑,“彩虹定位跑”还跑出了“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的队形。在他们“疯跑”的同时,宁波保险业传出了两件大事。
宁波版标准规范服务到细节“孤儿保单”持有者不用愁了
第一件大事就是《宁波人身保险服务规范》已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全国人身险业第一个地方标准即将出台。
细观该地方标准,从展业销售、保单承保、业务回访、保全服务、续期服务、理赔服务、投诉处理、信息披露、服务管理等多方面规定了服务标准,有业内人士看了说是“极其完备,接下来保险公司为了达到服务的标准化还需要下功夫”。
比如说“投保提示”这个环节的服务,人身保险机构应向客户推选适合其自身风险偏好和经济承受能力的保险产品。一个硬性的做法是,寿险机构应根据《关于加强客户风险测评防范销售误导风险的通知》的规定指导老年人和“风险承受能力低”的客户亲笔完整填写《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投保风险特别提示》,双方签字确认。
我们在买银行理财产品之前也要进行风险的自我确认,等到这个人身保险服务地方标准正式出台后,老年人和“风险承受能力低”的客户对风险的知情权将得到加强。
在“保费支付”这个环节,人身保险机构应引导客户通过实时代扣、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保费,提高客户所缴保费安全性。而如果是销售人员收取现金,有硬性规定:在营业场所外,销售人员依照保险合同单次收取现金时,收取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1000元。
最后来说说“孤儿保单”的管理。有人经历过这样的状况,在一家公司的一个业务员处买了保单后,这个业务员跳槽到其他公司去了,消费者的保单成了“孤儿保单”。而现在有了这样的明确规定“人身保险机构要明确孤儿保单服务职能部门,建立孤儿保单服务考核制度”,制度落实到实处,“孤儿保单”的持有者也就不用愁了。
买保险在纳税前可抵扣个税而且能够带病投保
另一件大事是宁波市场昨日迎来了新的税优健康商业险种。这次在甬推出税优健康保险的是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昨日该公司发布了“国寿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最大的特点是可享个税减免,可带病投保。
根据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通知,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其适用人群为一般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的,视同个人购买。
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相关人士介绍说,消费者享受的税优额度与个人所得税相关联。怎么个关联呢?他举了一个例子:假设小张月薪收入扣除各项社会保险后为8500元,他在购买税优健康险前,每月应缴纳税款为445元,那么购买税优健康险后,每月应缴纳税款为405元,每月少缴40元,一年下来是480元。
此外,税优保险还有个亮点是“可带病投保”。“不过,如果是带病投保,保障额度会相应低一些。”业内人士表示,税优型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终身累计赔偿限额为80万元,且没有免赔额;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不高于10%。如果是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会调低保额,但最低不能低于4万元,终身累计保额不得低于15万元。据了解,以往市民购买健康险时,如遇带病投保的消费者,保险公司一般选择加费或是拒保。
保险业内人士说,当下个人税收优惠减免的仅仅是少数几款保险,以后若税优保险推广至养老险,则受惠面将更大。现代金报记者吴双颖
编辑: 杜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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