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9 08:09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董小芳 海曙记者站 毛一波 通讯员 张姗姗)“定期组织开展并参加廉政教育学习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组织年度公共文化项目征集、评估”……日前,海曙派驻第三纪检组召集归口监督单位参加了宣传部组织的“学党内纪律条规,深刻领会《问责条例》”专题会。现场,海曙区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班子成员对照《问责条例》要求,进一步分解“一岗双责”履职内容、履职任务,签署了量身定制的“责任状”。
“以往签订的‘责任状’是统一化的格式,这一次是结合干部所在单位具体情况进行细分,不仅体现了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岗位的特色,还明确了领导干部履责的具体时间节点和任务。”海曙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看到,履责清单上分为内容要求、填报时限、表现形式三大模块,并对每一个要求进行了精确的布置。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要落实《公共文化服务采购办法》,组织年度公共文化项目征集、评估;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大队长要知道督促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加强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在表现形式上,分为谈话笔记、情况报告、计划方案等不同模式。
“问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绷紧责任的弦,践行自己的承诺,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海曙派驻第三纪检组负责人说,通过签订承诺书,纪检组可以明确班子成员的履职内容,按承诺书督责,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通过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
编辑: 陈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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