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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推广民办学校信息公开 学校信息上网一查就知道
稿源: 现代金报   2017-03-03 06:42:00报料热线:81850000

  昨日,2017年宁波市民办教育工作部署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将推广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和信用档案制度,要实施民办学校诚信办学星级评估,还要严查违规办学行为、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和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建设。另外要推动一批高端品牌幼儿园项目落户办学……每一件事,都和老百姓息息相关。

  400多家民办学校信息可网上查询

  去年,宁波市教育局率先开发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平台。目前,市本级、海曙区、江北区和鄞州区已有400多家民办学校基本完成信息公开,并公布到宁波市民办教育网上,为家长查询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师资、收费、课程等信息提供便捷服务,受到社会各界充分认可。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在全大市民办学校推广,要求全市各民办学校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并列入对区县(市)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今年市教育局还将协商财政部门制订市本级“民办学校诚信办学星级评估实施办法”,组织第三方实施民办学校诚信办学星级评估工作。通过开展星级评定,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建管结合,引导民办学校依法、规范、诚信办学,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诚实守信的办学形象。

  培训机构收支不好,将被亮“灯”警告

  每年3月至6月份,根据市民政部门统一安排,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年检和抽查的基础上,宁波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对民办教育机构(包括以后选择营利性的民办教育机构)继续开展年度检查工作。

  具体检查什么呢?宁波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以往出现的培训机构跑路的情况,我们将重点检查培训机构办学资金收支情况,对办学亏损严重的培训机构,会及时亮“黄灯”,责令整改;对办学亏损严重仍在大举收费办学的培训机构,要及时亮“红灯”,责令停止办学。同时,我们会把信息向消费者公开。

  对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单位视同不合格处理;对无故不接受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者,按法律规定予以注销,收回办学许可证。

  2017年,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持续开展非法违规办学行为检查整治。

  继续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建设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一直是公众关心的问题。会议要求,各地按《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要求,在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义务教育服务中,要尽可能统筹民办教育资源。要根据区域义务教育资源现状,把握年度入学新生底数,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在2016年开展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建设专项部署、专项督查的基础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出台政策,破解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硬件薄弱、师资培训薄弱等问题,市教育局将把各区县(市)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建设重点问题,列入对区县(市)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推动一批高端品牌幼儿园项目落户办学

  宁波市教育局将配合市人大启动对《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修订调研工作。对民办培训机构审批规定进行完善修改,降低门槛,简化程序,鼓励民间资本办学,推动有关教育投资机构、一批高端品牌幼儿园项目落户办学。

  同时,联合编办、工商、民政等部门,研究出台《宁波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在下半年按实施办法要求,启动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登记、分类管理。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试点工作。

  通讯员陆灵刚 柯艳艳 记者章萍

原标题:

编辑: 陈奉凤

宁波将推广民办学校信息公开 学校信息上网一查就知道

稿源: 现代金报 2017-03-03 06:42:00

  昨日,2017年宁波市民办教育工作部署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将推广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和信用档案制度,要实施民办学校诚信办学星级评估,还要严查违规办学行为、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和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建设。另外要推动一批高端品牌幼儿园项目落户办学……每一件事,都和老百姓息息相关。

  400多家民办学校信息可网上查询

  去年,宁波市教育局率先开发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平台。目前,市本级、海曙区、江北区和鄞州区已有400多家民办学校基本完成信息公开,并公布到宁波市民办教育网上,为家长查询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师资、收费、课程等信息提供便捷服务,受到社会各界充分认可。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在全大市民办学校推广,要求全市各民办学校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并列入对区县(市)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今年市教育局还将协商财政部门制订市本级“民办学校诚信办学星级评估实施办法”,组织第三方实施民办学校诚信办学星级评估工作。通过开展星级评定,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建管结合,引导民办学校依法、规范、诚信办学,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诚实守信的办学形象。

  培训机构收支不好,将被亮“灯”警告

  每年3月至6月份,根据市民政部门统一安排,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年检和抽查的基础上,宁波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对民办教育机构(包括以后选择营利性的民办教育机构)继续开展年度检查工作。

  具体检查什么呢?宁波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以往出现的培训机构跑路的情况,我们将重点检查培训机构办学资金收支情况,对办学亏损严重的培训机构,会及时亮“黄灯”,责令整改;对办学亏损严重仍在大举收费办学的培训机构,要及时亮“红灯”,责令停止办学。同时,我们会把信息向消费者公开。

  对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单位视同不合格处理;对无故不接受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者,按法律规定予以注销,收回办学许可证。

  2017年,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持续开展非法违规办学行为检查整治。

  继续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建设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一直是公众关心的问题。会议要求,各地按《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要求,在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义务教育服务中,要尽可能统筹民办教育资源。要根据区域义务教育资源现状,把握年度入学新生底数,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在2016年开展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建设专项部署、专项督查的基础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出台政策,破解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硬件薄弱、师资培训薄弱等问题,市教育局将把各区县(市)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建设重点问题,列入对区县(市)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推动一批高端品牌幼儿园项目落户办学

  宁波市教育局将配合市人大启动对《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修订调研工作。对民办培训机构审批规定进行完善修改,降低门槛,简化程序,鼓励民间资本办学,推动有关教育投资机构、一批高端品牌幼儿园项目落户办学。

  同时,联合编办、工商、民政等部门,研究出台《宁波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在下半年按实施办法要求,启动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登记、分类管理。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试点工作。

  通讯员陆灵刚 柯艳艳 记者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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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