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7 08:03
(马荣荣 资料图)如何加大力度推进科技成果由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转变?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马荣荣带来了两个建议,他呼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力度;加大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支持力度。
加大扶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
去年9月,宁波成为首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和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在推进民营企业积极利用和配置国内外科技成果、推进民间资本投资科技型创新创业和构建市场化的科技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取得了初步成效。
马荣荣认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国家层面予以积极引导和扶持推进。
他建议,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通过中央引导基金的投入,帮助示范区做大做强科技金融,增强民间资本投资科技型创新创业的信心和积极性,带动民间资本和金融资本共同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同时,加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支持。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中,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推进工作,加大因素权重,予以突出支持。
他还建议,支持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进行创业投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试点。以此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天使投资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力度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重新修订至今,各地各部门仍处在学习、贯彻和细化阶段,尚未进入实质性应用。
马荣荣说,此法到各地各部门实施需要细化的环节多,程序复杂,时间长。比如,“此法实施涉及到国家、省、市、县及成果转化单位5级,每级又涉及到党委、政府、科技、教育、财政、人事及成果转化单位的主管部门等多个部门,比较复杂。”
不仅如此,就程序而言,此法实施需要各级党委制定相应政策,各级各部门根据此法及相关政策拟定实施规划,各成果转化单位再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这一细化过程需要2-3年时间方能完成。
为了加快“促进成果转化法”的实施进程,加大实施力度,马荣荣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敦促各地各部门尽量减少此法实施过程中的细化环节,简化细化程序,缩短细化时间。在未来立法过程中将立法和颁布以后各部门的细化工作同步进行,各地各部门的细化方案在颁法前就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并审议,统筹考量,综合评定,一同颁布。
此外,他建议各地各部门对各大专院校、研究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不受科技成果转化单位的工资总额的限制,坚持多收多分、少收少分,上不封顶,下不托底,谁主持谁分配原则。同时,建议各地各部门将本法的实施对象涵盖国有企业的科研经营人员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
记者成良田 张钱鸿
原标题:
编辑: 陈奉凤
- 230斤产妇坐着剖腹 医生跪着开刀
- 西安地铁被指偷工减料 政府成立调查组
- 司机驾车冲撞交警后死亡 成都警方回应
- 第六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发布
- 广东清远"校规":禁男女生共同进出饭堂
- 难民被骗到福岛清理核污染 检测仪震得手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