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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女子花三百多万买别墅 门口突然多出个通风井 
稿源: 现代金报   2017-05-07 07:12:55报料热线:81850000

  花三百多万元买了套叠排别墅,还没交付,门口花园前的草坪上突然冒出一座小“地堡”——一个地库采光通风井竖在那里,离客厅只有几米远,挡住视线不说,入住后恐怕还有噪音等影响……前几天,网友“溪边小草”在网上发帖,称自己买房“上当了”。

  门前突然出现“地堡”,购房者担心有噪音

  家住东钱湖的华女士就是发帖人,这个楼盘名叫澜湖郡,位于东钱湖中心小学南边,记者在售楼人员的带领下见到了华女士的房子。房子位于小区10幢东侧,是一套200多平方米的叠排别墅,施工单位正在对室内进行简装。在10幢楼南面,记者看到了一处建好的地库采光通风井,井口面积约5平方米,高度1.2米以上,连接着地下车库,距离华女士家六七米远。

  “通风井会装排风系统,肯定有噪音。”华女士说,这处通风井原先不在这里,而是在11幢楼东侧的位置,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挪到了自家门前,怎么看怎么别扭。

  华女士说,2016年5月29日,她和丈夫看中这套房子。因为买的是期房,华女士对于房子的具体信息都是通过销售人员和沙盘来了解的,关于通风井的位置,当时销售还特意向她作了说明,“说会有一个采光通风井,不过位于11幢东侧。”沙盘上关于通风井的位置也做了明确标识。

  合同里没提到有通风井,为何规划图纸上却有?

  今年年初,华女士和丈夫饭后闲逛到新房子这里,发现门前的草坪上突然冒出一座通风井。

  她来到售楼处询问,销售人员告知以合同为准。在合同的附页,关于房子的不利环境因素开发商作了一一列明,其中关于通风井的位置,合同附页第18条是这样写的:“2#与3#楼之间、16#楼东侧、11#楼东侧、12#楼西侧、13#楼西侧有大地库采光通风井,可能会有噪音及视线等影响。”其中并没有提到华女士的10幢楼附近有通风井。合同里对于这些不利环境因素是这样规定的:“以上信息,基于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

  规划真的如此吗?记者在售楼处张贴的规划图纸中发现,华女士所在的10幢楼南面确实有一处通风井,也就是说开发商是按照规划图纸来施工的。但这份规划图纸是宁波市规划局在2014年11月24日核发的,华女士房子是在2016年买的,也就是说无论是开发商还是销售公司,对于10幢南面的这处通风井的位置是知晓的。

  开发商表示如有误导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

  既然规划图纸上明确了通风井的位置,那为何不提前告知?华女士认为开发商欺骗了她。为此,华女士多次找开发商维权,对方表示可以适当降低通风井的高度,并免掉华女士一年的物业费。对于这个方案,华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据了解,澜湖郡是宁波东钱湖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和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的项目。记者和华女士一同来到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客户关系中心一位姓苏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之前提出的方案华女士没有接受,目前还在进一步协商中。关于是否存在隐瞒或误导购房者的行为,该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去咨询公司的法务部门,如果确实有问题,那在法律的范围内公司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苏姓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将要求工程部门,对此处通风井在施工的标准内进行调整,并做一些美化,尽量减轻居住影响。

  律师建议购房者可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的王琦律师认为,如果购房者楼前的这处通风井确实会产生噪音,那么开发商有义务排除妨碍。此外,在销售过程中,无论是开发商还是销售公司,都存在过错,“在合同里,既然已经将通风井列为不利环境因素,那表示确实会对居住有一定影响。对于通风井的位置,没有明确告知购房者,有隐瞒的嫌疑。”

  王律师表示,通风井带来的不利因素,势必影响了房子的价值。“相同位置的房子,屋前有没有通风井价格肯定有差,这就不是补偿的问题了,说赔偿也不为过。”王律师告诉记者,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补差价,甚至还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王律师建议双方最好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一致,购房者可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方磊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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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奉凤

宁波女子花三百多万买别墅 门口突然多出个通风井 

稿源: 现代金报 2017-05-07 07:12:55

  花三百多万元买了套叠排别墅,还没交付,门口花园前的草坪上突然冒出一座小“地堡”——一个地库采光通风井竖在那里,离客厅只有几米远,挡住视线不说,入住后恐怕还有噪音等影响……前几天,网友“溪边小草”在网上发帖,称自己买房“上当了”。

  门前突然出现“地堡”,购房者担心有噪音

  家住东钱湖的华女士就是发帖人,这个楼盘名叫澜湖郡,位于东钱湖中心小学南边,记者在售楼人员的带领下见到了华女士的房子。房子位于小区10幢东侧,是一套200多平方米的叠排别墅,施工单位正在对室内进行简装。在10幢楼南面,记者看到了一处建好的地库采光通风井,井口面积约5平方米,高度1.2米以上,连接着地下车库,距离华女士家六七米远。

  “通风井会装排风系统,肯定有噪音。”华女士说,这处通风井原先不在这里,而是在11幢楼东侧的位置,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挪到了自家门前,怎么看怎么别扭。

  华女士说,2016年5月29日,她和丈夫看中这套房子。因为买的是期房,华女士对于房子的具体信息都是通过销售人员和沙盘来了解的,关于通风井的位置,当时销售还特意向她作了说明,“说会有一个采光通风井,不过位于11幢东侧。”沙盘上关于通风井的位置也做了明确标识。

  合同里没提到有通风井,为何规划图纸上却有?

  今年年初,华女士和丈夫饭后闲逛到新房子这里,发现门前的草坪上突然冒出一座通风井。

  她来到售楼处询问,销售人员告知以合同为准。在合同的附页,关于房子的不利环境因素开发商作了一一列明,其中关于通风井的位置,合同附页第18条是这样写的:“2#与3#楼之间、16#楼东侧、11#楼东侧、12#楼西侧、13#楼西侧有大地库采光通风井,可能会有噪音及视线等影响。”其中并没有提到华女士的10幢楼附近有通风井。合同里对于这些不利环境因素是这样规定的:“以上信息,基于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

  规划真的如此吗?记者在售楼处张贴的规划图纸中发现,华女士所在的10幢楼南面确实有一处通风井,也就是说开发商是按照规划图纸来施工的。但这份规划图纸是宁波市规划局在2014年11月24日核发的,华女士房子是在2016年买的,也就是说无论是开发商还是销售公司,对于10幢南面的这处通风井的位置是知晓的。

  开发商表示如有误导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

  既然规划图纸上明确了通风井的位置,那为何不提前告知?华女士认为开发商欺骗了她。为此,华女士多次找开发商维权,对方表示可以适当降低通风井的高度,并免掉华女士一年的物业费。对于这个方案,华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据了解,澜湖郡是宁波东钱湖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和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的项目。记者和华女士一同来到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客户关系中心一位姓苏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之前提出的方案华女士没有接受,目前还在进一步协商中。关于是否存在隐瞒或误导购房者的行为,该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去咨询公司的法务部门,如果确实有问题,那在法律的范围内公司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苏姓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将要求工程部门,对此处通风井在施工的标准内进行调整,并做一些美化,尽量减轻居住影响。

  律师建议购房者可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的王琦律师认为,如果购房者楼前的这处通风井确实会产生噪音,那么开发商有义务排除妨碍。此外,在销售过程中,无论是开发商还是销售公司,都存在过错,“在合同里,既然已经将通风井列为不利环境因素,那表示确实会对居住有一定影响。对于通风井的位置,没有明确告知购房者,有隐瞒的嫌疑。”

  王律师表示,通风井带来的不利因素,势必影响了房子的价值。“相同位置的房子,屋前有没有通风井价格肯定有差,这就不是补偿的问题了,说赔偿也不为过。”王律师告诉记者,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补差价,甚至还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王律师建议双方最好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一致,购房者可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方磊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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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