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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红博主深夜发微博 公开向滴滴和司机致歉
稿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2017-07-01 18:04:00报料热线:81850000

  6月25日,网红博主@滕雨佳Amiu在微博发文,称自己在杭州打了一辆滴滴快车,疑似遭遇迷药。

  (详情请点击打网约车遇“迷药”网红博主和司机谁说的才是真相?)

  这条微博发出后,吸引了大量关注,转发过2万,评论现在已有5万多条。

  不过,细究这个“可怕”的经历之后,许多网友发现帖子里描述的经历疑点重重:为什么同处一个车厢,迷药只迷博主,而不迷司机?

  而且当事司机侯先生事后也表示,绝对不存在迷药的情况,称乘客疑似醉酒,“上车时神志不清,能闻到酒气”。

  一时间,真相扑朔迷离。浙江24小时和钱江晚报均对此进行了报道。

  6月29日晚,事情发生了转折——@滕雨佳Amiu在微博上公开向滴滴平台和司机致歉。

  网红博主深夜微博公开道歉,表示将等待警方调查

  这则道歉微博的发布时间是6月29日晚22时47分。

  @滕雨佳Amiu在微博里公开道歉:“想想自己确实在警方没有调查结论的情况下,就按自己的想法认为是司机有问题,也给滴滴平台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确实还是草率的,鲁莽的,单凭一这点,我就该道歉。司机大哥非常抱歉~”

  作为一个拥有313万粉丝的网红博主,她也意识到,“抱着对关注我的人负责的态度,我有责任和义务说话行事严肃认真客观。非常抱歉这次事件起到了坏的示范作用,对不起各位。”

  同时,她也感谢网友的科普。“很多热心网友第一时间在评论中告诉我这种无色无味空气传播的迷药不存在,我也在网上看到这种迷药的科普给出的答案,所以非常愿意相信这些科普的科学性。”

  @滕雨佳Amiu表示,这两天之所以一点不发声,是因为警方还在调查中。她会耐心等待警方调查。

  6月30日上午,钱江晚报记者发现@滕雨佳Amiu已关闭了评论功能。

  到下午5点45分为止,这则道歉只显示了6条评论,都对@滕雨佳Amiu的发帖表示了支持。

  滴滴曾向其他乘客了解情况,均表明没有发现迷药

  究竟那天凌晨,这辆网约车上发生了什么?此前,记者就曾联系滴滴平台求证。

  滴滴回复,从社交媒体得知相关信息后,滴滴平台非常重视,第一时间查询相关订单,分别致电司机侯先生和乘客滕女士了解详细情况。

  6月25日晚,滴滴平台工作人员联系滕女士表达歉意,针对司机私换车辆行为,平台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封禁30天的处罚,车主需通过线下验车才能重新接单。

  同时解释目前不存在仅通过空气传播就可致乘客昏迷且司机不受影响的迷药,警方和滴滴已多次向社会辟谣,并建议滕女士可就近就医检查身体,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6月30日,滴滴再次表示,平台工作人员事后又向滕女士该订单的前一名和后一名乘客了解情况,两人均表明没有发现迷药。

  目前,滴滴一直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取证工作,等待调查结果。

  记者这几天多次联系杭州警方。截至6月30日晚18点30分发稿,杭州警方表示,目前滕女士乘坐网约车怀疑被下迷药一事,仍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散播虚假信息,最高可获刑7年

  虽然调查最终结果还未出来,但是针对网友们对于网络虚假信息的一些疑问,我们在这也给大家普个法。

  为了整治当下网络环境下层出不穷的虚假消息以及防治此类消息对人们日常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2015年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从2015年11月起,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散播虚假信息,最高可获刑7年。

  《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实,早在2013年9月,最高检与最高院就曾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对于网络传播谣言的情况,主要是根据该谣言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来进行责任认定,若造成影响轻微、不构成刑事责任的,一般处以行政处罚,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需要负刑事责任。”民警表示,对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即使不传播也可定罪。

  对于网络传谣,若当事人非主观恶意发布不实信息,比如在精神病发病时,不可控地发布不实信息的情况,可以免于处罚。

原标题:杭州网红博主深夜发微博 公开向滴滴和司机致歉

编辑: 杨丹

浙江网红博主深夜发微博 公开向滴滴和司机致歉

稿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2017-07-01 18:04:00

  6月25日,网红博主@滕雨佳Amiu在微博发文,称自己在杭州打了一辆滴滴快车,疑似遭遇迷药。

  (详情请点击打网约车遇“迷药”网红博主和司机谁说的才是真相?)

  这条微博发出后,吸引了大量关注,转发过2万,评论现在已有5万多条。

  不过,细究这个“可怕”的经历之后,许多网友发现帖子里描述的经历疑点重重:为什么同处一个车厢,迷药只迷博主,而不迷司机?

  而且当事司机侯先生事后也表示,绝对不存在迷药的情况,称乘客疑似醉酒,“上车时神志不清,能闻到酒气”。

  一时间,真相扑朔迷离。浙江24小时和钱江晚报均对此进行了报道。

  6月29日晚,事情发生了转折——@滕雨佳Amiu在微博上公开向滴滴平台和司机致歉。

  网红博主深夜微博公开道歉,表示将等待警方调查

  这则道歉微博的发布时间是6月29日晚22时47分。

  @滕雨佳Amiu在微博里公开道歉:“想想自己确实在警方没有调查结论的情况下,就按自己的想法认为是司机有问题,也给滴滴平台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确实还是草率的,鲁莽的,单凭一这点,我就该道歉。司机大哥非常抱歉~”

  作为一个拥有313万粉丝的网红博主,她也意识到,“抱着对关注我的人负责的态度,我有责任和义务说话行事严肃认真客观。非常抱歉这次事件起到了坏的示范作用,对不起各位。”

  同时,她也感谢网友的科普。“很多热心网友第一时间在评论中告诉我这种无色无味空气传播的迷药不存在,我也在网上看到这种迷药的科普给出的答案,所以非常愿意相信这些科普的科学性。”

  @滕雨佳Amiu表示,这两天之所以一点不发声,是因为警方还在调查中。她会耐心等待警方调查。

  6月30日上午,钱江晚报记者发现@滕雨佳Amiu已关闭了评论功能。

  到下午5点45分为止,这则道歉只显示了6条评论,都对@滕雨佳Amiu的发帖表示了支持。

  滴滴曾向其他乘客了解情况,均表明没有发现迷药

  究竟那天凌晨,这辆网约车上发生了什么?此前,记者就曾联系滴滴平台求证。

  滴滴回复,从社交媒体得知相关信息后,滴滴平台非常重视,第一时间查询相关订单,分别致电司机侯先生和乘客滕女士了解详细情况。

  6月25日晚,滴滴平台工作人员联系滕女士表达歉意,针对司机私换车辆行为,平台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封禁30天的处罚,车主需通过线下验车才能重新接单。

  同时解释目前不存在仅通过空气传播就可致乘客昏迷且司机不受影响的迷药,警方和滴滴已多次向社会辟谣,并建议滕女士可就近就医检查身体,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6月30日,滴滴再次表示,平台工作人员事后又向滕女士该订单的前一名和后一名乘客了解情况,两人均表明没有发现迷药。

  目前,滴滴一直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取证工作,等待调查结果。

  记者这几天多次联系杭州警方。截至6月30日晚18点30分发稿,杭州警方表示,目前滕女士乘坐网约车怀疑被下迷药一事,仍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散播虚假信息,最高可获刑7年

  虽然调查最终结果还未出来,但是针对网友们对于网络虚假信息的一些疑问,我们在这也给大家普个法。

  为了整治当下网络环境下层出不穷的虚假消息以及防治此类消息对人们日常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2015年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从2015年11月起,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散播虚假信息,最高可获刑7年。

  《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实,早在2013年9月,最高检与最高院就曾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对于网络传播谣言的情况,主要是根据该谣言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来进行责任认定,若造成影响轻微、不构成刑事责任的,一般处以行政处罚,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需要负刑事责任。”民警表示,对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即使不传播也可定罪。

  对于网络传谣,若当事人非主观恶意发布不实信息,比如在精神病发病时,不可控地发布不实信息的情况,可以免于处罚。

原标题:杭州网红博主深夜发微博 公开向滴滴和司机致歉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