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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纠纷:有人分手后男方索赔礼物费 有人婚礼前5天换新郎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7-08-01 09:24:59 报料热线:81850000

  严勇杰 绘

  “我和她年纪都不小了,经别人介绍认识,想尽快结婚。我送了她首饰,还送了她家里补品。现在分手了,婚也不结了,能要求对方退还这些东西吗?”昨天,孙先生和母亲来到了鄞州区五乡司法所人民调解窗口咨询。

  五乡司法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又是一起大龄男女相亲后直奔结婚而去,恋爱期间不惜“下血本”,结果婚没结成,反而为恋爱期间的消费起纠纷。在基层司法所,这样的纠纷不在少数。

  案例1

  相亲后想着尽快结婚

  分手后男方索赔礼物费

  2015年年底,孙先生在相亲中认识了丁小姐。虽然并没有深入了解,可想着也算门当户对,最关键的是双方年纪也不小了,便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双方都希望能尽快成婚。

  孙先生说:“谈恋爱,男方肯定花钱多。每逢过年过节,都要去女方家里,自然不能空手去,少不了礼物,陆陆续续送过冬虫夏草、燕窝等补品以及烟酒等,还送了她一部手机。她第一次来我家里时,我妈送了近两万元的见面礼。订婚时,又送了8万元彩礼和一只金手镯。”

  婚期将近,两个年轻人却因为婚房的事吵得不可开交。本来,双方商量在老房子结婚,可女方提出,要买一处新房作为婚房。这时双方才发现,相亲后,双方其实并没有深入了解就奔着结婚而去。这一吵,发现性格脾气并不合适,于是决定分手。

  “分手没问题,可之前送的财物怎么办?也不是小数字啊。”孙先生和母亲挺郁闷,于是向五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还是好好坐下来谈谈吧。”调解员建议。在电话里沟通后,过了会,丁小姐和父母也来到了调解室。

  “他确实给我送过手机,来我家时,也拎过礼物。”丁小姐疑惑地说,“可是恋爱期间,互相送礼物不是很正常嘛,这也是算是礼尚往来吧。如果一定要算,那么男方上女方家时女方的各种开支又该如何计算?”

  她列举说:“谈恋爱一年多,我也给他送过一些礼物,金额不高,可各种小花费加起来也不少。他来我家,我父母也都是好吃好喝招待。这费用要怎么算呢?他妈给了我差不多两万元见面礼,可我妈也给了他6000元见面礼啊。”

  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最后男女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丁小姐退还了8万元彩礼和金手镯等首饰。在恋爱期间互赠的财物方面,由于难以一一列清或给出购买时的金额凭证,双方礼物费用互抵后,丁小姐一次性返还孙先生现金一万元。双方对这个调节结果都表示接受。

  案例2

  婚礼前5天,新郎换了个人

  五乡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像孙先生和丁小姐一样因恋爱期间的花费产生矛盾的有不少,其中,因相亲认识且很快确立恋爱关系的大龄男女占了多数。

  “我们碰到过一个案例,在婚礼前5天,新郎换了个人。”她说,这是前阵子调解的。男女双方年纪都不小了,本人和家庭也都比较着急。于是,相亲后很快定下了恋爱关系,女方也很快就怀孕了,婚事马上提上了议程。

  婚期临近,请帖、喜糖都已经发出,喜宴的酒水等也都已经备好。可男女双方却因为一些事情起了纠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女方父母迅速替女儿找了个新男友,安排在原来的婚期结婚。

  婚礼还要继续,只是新郎换了个人。“男方觉得深受伤害,要求各类补偿。恋爱期间送的财物,大到金银首饰小到日常用品,还有男方为婚礼准备的酒水、备菜等,男方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女方家庭也不甘示弱,提出男方此前几月在女方家吃住,开销用度也不是小数目,恋爱期间女方也有买衣服等给男方,女方还要堕胎和养身体。”这位负责人介绍,最后,经过调解,女方同意退还男方3万元,算是恋爱期间男方所送财物的费用。

  说法

  大龄情侣更易因礼物起矛盾

  “这两个案例都有个共同点,当事人年纪偏大,急于摆脱剩男剩女的处境。相亲后,来不及深入了解,就想着要成家了。从基层司法实践来看,男女双方通过相亲认识,尚未了解就奔着结婚这一目标而去,特别容易分手时因为恋爱期间的礼物、大额财物等起矛盾。”五乡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归纳说。

  她认为,归根结底,背后的原因在于双方对彼此了解不够,又因为奔着结婚去,往往会在短期内有金额较大的财物往来。比如送贵重的首饰来确定恋爱关系;比如送家长不菲的礼物表达诚意等。

  这位负责人建议,哪怕年龄偏大,男女双方在没有深入了解前,不要直奔结婚而去,而是要给双方一段时间来加深了解,短期内,双方之间不要有大额财物往来。尽量不要太快到送彩礼、筹备婚礼等环节,送彩礼、金银首饰高档补品等贵重礼物更要慎之又慎,最好能保留相关凭证。替对方办信用卡、为对方还信用卡等也要谨慎。

  分手后要对方还款往往困难重重

  浙江尚甬律师事务所陈翔认为,恋人之间如果分手后,要一方要求对方返还财物,关键是区分是赠与财产还是婚约财产。

  恋爱期间为对方自愿花费的如买鲜花,请吃饭看电影等,属于男女双方你情我愿的事情,即便分手也无需归还。

  他谈到:“现实中,如果有明确证明是彩礼的,往往能得到支持。对恋爱期间的大额财物,如果双方没有分歧,也可视作和彩礼一样的婚约财产,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支持返还。可日常实践中,对大额财物没有明确的界定,对赠送时是否以婚约为目的,双方往往难以达成一致。因此,一方要求返还的要求也时常得不到支持。”

  礼物之外,恋人间往往有直接的钱款往来。“平时,经常会碰到恋爱中一方或一方家庭成员在另一方或家庭成员在买房、家人生病时,直接给对方大额的钱款。分手后,想要求对方还款却困难重重。由于没有证据,往往得不到支持。”陈翔建议,情侣之间如有大额经济往来最好能保留转账凭证,如果能写下借条等书面证据就更妥当了。

  记者王颖通讯员张倩张艳

原标题:大龄男女通过相亲结识 分手后男方索赔礼物费

编辑: 赖小惠纠错:171964650@qq.com

恋爱纠纷:有人分手后男方索赔礼物费 有人婚礼前5天换新郎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7-08-01 09:24:59

  严勇杰 绘

  “我和她年纪都不小了,经别人介绍认识,想尽快结婚。我送了她首饰,还送了她家里补品。现在分手了,婚也不结了,能要求对方退还这些东西吗?”昨天,孙先生和母亲来到了鄞州区五乡司法所人民调解窗口咨询。

  五乡司法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又是一起大龄男女相亲后直奔结婚而去,恋爱期间不惜“下血本”,结果婚没结成,反而为恋爱期间的消费起纠纷。在基层司法所,这样的纠纷不在少数。

  案例1

  相亲后想着尽快结婚

  分手后男方索赔礼物费

  2015年年底,孙先生在相亲中认识了丁小姐。虽然并没有深入了解,可想着也算门当户对,最关键的是双方年纪也不小了,便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双方都希望能尽快成婚。

  孙先生说:“谈恋爱,男方肯定花钱多。每逢过年过节,都要去女方家里,自然不能空手去,少不了礼物,陆陆续续送过冬虫夏草、燕窝等补品以及烟酒等,还送了她一部手机。她第一次来我家里时,我妈送了近两万元的见面礼。订婚时,又送了8万元彩礼和一只金手镯。”

  婚期将近,两个年轻人却因为婚房的事吵得不可开交。本来,双方商量在老房子结婚,可女方提出,要买一处新房作为婚房。这时双方才发现,相亲后,双方其实并没有深入了解就奔着结婚而去。这一吵,发现性格脾气并不合适,于是决定分手。

  “分手没问题,可之前送的财物怎么办?也不是小数字啊。”孙先生和母亲挺郁闷,于是向五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还是好好坐下来谈谈吧。”调解员建议。在电话里沟通后,过了会,丁小姐和父母也来到了调解室。

  “他确实给我送过手机,来我家时,也拎过礼物。”丁小姐疑惑地说,“可是恋爱期间,互相送礼物不是很正常嘛,这也是算是礼尚往来吧。如果一定要算,那么男方上女方家时女方的各种开支又该如何计算?”

  她列举说:“谈恋爱一年多,我也给他送过一些礼物,金额不高,可各种小花费加起来也不少。他来我家,我父母也都是好吃好喝招待。这费用要怎么算呢?他妈给了我差不多两万元见面礼,可我妈也给了他6000元见面礼啊。”

  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最后男女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丁小姐退还了8万元彩礼和金手镯等首饰。在恋爱期间互赠的财物方面,由于难以一一列清或给出购买时的金额凭证,双方礼物费用互抵后,丁小姐一次性返还孙先生现金一万元。双方对这个调节结果都表示接受。

  案例2

  婚礼前5天,新郎换了个人

  五乡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像孙先生和丁小姐一样因恋爱期间的花费产生矛盾的有不少,其中,因相亲认识且很快确立恋爱关系的大龄男女占了多数。

  “我们碰到过一个案例,在婚礼前5天,新郎换了个人。”她说,这是前阵子调解的。男女双方年纪都不小了,本人和家庭也都比较着急。于是,相亲后很快定下了恋爱关系,女方也很快就怀孕了,婚事马上提上了议程。

  婚期临近,请帖、喜糖都已经发出,喜宴的酒水等也都已经备好。可男女双方却因为一些事情起了纠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女方父母迅速替女儿找了个新男友,安排在原来的婚期结婚。

  婚礼还要继续,只是新郎换了个人。“男方觉得深受伤害,要求各类补偿。恋爱期间送的财物,大到金银首饰小到日常用品,还有男方为婚礼准备的酒水、备菜等,男方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女方家庭也不甘示弱,提出男方此前几月在女方家吃住,开销用度也不是小数目,恋爱期间女方也有买衣服等给男方,女方还要堕胎和养身体。”这位负责人介绍,最后,经过调解,女方同意退还男方3万元,算是恋爱期间男方所送财物的费用。

  说法

  大龄情侣更易因礼物起矛盾

  “这两个案例都有个共同点,当事人年纪偏大,急于摆脱剩男剩女的处境。相亲后,来不及深入了解,就想着要成家了。从基层司法实践来看,男女双方通过相亲认识,尚未了解就奔着结婚这一目标而去,特别容易分手时因为恋爱期间的礼物、大额财物等起矛盾。”五乡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归纳说。

  她认为,归根结底,背后的原因在于双方对彼此了解不够,又因为奔着结婚去,往往会在短期内有金额较大的财物往来。比如送贵重的首饰来确定恋爱关系;比如送家长不菲的礼物表达诚意等。

  这位负责人建议,哪怕年龄偏大,男女双方在没有深入了解前,不要直奔结婚而去,而是要给双方一段时间来加深了解,短期内,双方之间不要有大额财物往来。尽量不要太快到送彩礼、筹备婚礼等环节,送彩礼、金银首饰高档补品等贵重礼物更要慎之又慎,最好能保留相关凭证。替对方办信用卡、为对方还信用卡等也要谨慎。

  分手后要对方还款往往困难重重

  浙江尚甬律师事务所陈翔认为,恋人之间如果分手后,要一方要求对方返还财物,关键是区分是赠与财产还是婚约财产。

  恋爱期间为对方自愿花费的如买鲜花,请吃饭看电影等,属于男女双方你情我愿的事情,即便分手也无需归还。

  他谈到:“现实中,如果有明确证明是彩礼的,往往能得到支持。对恋爱期间的大额财物,如果双方没有分歧,也可视作和彩礼一样的婚约财产,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支持返还。可日常实践中,对大额财物没有明确的界定,对赠送时是否以婚约为目的,双方往往难以达成一致。因此,一方要求返还的要求也时常得不到支持。”

  礼物之外,恋人间往往有直接的钱款往来。“平时,经常会碰到恋爱中一方或一方家庭成员在另一方或家庭成员在买房、家人生病时,直接给对方大额的钱款。分手后,想要求对方还款却困难重重。由于没有证据,往往得不到支持。”陈翔建议,情侣之间如有大额经济往来最好能保留转账凭证,如果能写下借条等书面证据就更妥当了。

  记者王颖通讯员张倩张艳

原标题:大龄男女通过相亲结识 分手后男方索赔礼物费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