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4 07:49
近日,象山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批准逮捕包括渔运船船老大在内的4名犯罪嫌疑人。在渔运船上查获的6640余箱、11万多公斤渔获物已经全部被收缴。
今年海洋伏季休渔期时间为5月1日至9月16日,比往年提前了1个月,尽管执法部门一直在严厉打击违规出海捕捞水产品行为,但仍有少数渔民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出海偷捕。
6月初,台州的渔运船船老大陈某至象山,与当地渔船船老大赵某、钱某等人商量禁渔期出海偷捕水产品,双方说定由陈某的渔运船随同6艘渔船出海,随时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
6月21日晚上至23日晚上,赵某、钱某等人的渔船在渔山海域,采用双船拖网捕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期间,船老大陈某、轮机长张某所在的渔运船共接收了3次渔获物,每次都是上千箱。24日上午,7艘渔船在花岙岛海域锚泊,被巡航检查的象山县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查获,在将渔船押至石浦渔政码头过程中,7艘渔船为逃避处罚,突然加大马力冲滩,部分船员跳窗逃逸。执法人员先行将恶意冲滩的2艘渔船和1艘渔运船扣押至石浦港,后将冲滩搁浅的另外4艘渔船全部扣押回港。经测量,渔船使用的网具最小网眼为14毫米(规定最小尺码是54毫米),属于禁用工具。
讯问过程中,船老大和临时雇佣的小工大部分均承认知道禁渔期不能出海捕鱼和收购渔获物。犯罪嫌疑人钱某还向检察官交待,禁渔期间,他们的渔船买不到冰块,而且在象山本地市场交易风险较大,一般不会出海偷捕。这次因为有陈某的渔运船随同出海,捕捞的渔获物既有冰块可以保鲜,又能运往外省销售,解决了保存和销售两大难题后,他们才“顶风作案”偷捕。
该院表示,在接下来的伏季休渔期间,将继续联合渔政、公安、边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各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借助“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全力维护好海洋伏季休渔秩序。
记者邵巧宏 通讯员方芳吴国昌
原标题:非法捕捞11万公斤海产品 象山检察院逮捕4名船老大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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