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凌晨,镇海交警大队蛟川中队在中官路金川路口附近设卡查酒驾,1999年出生的学生郑某被查获。
郑某开一辆长安牌轿车,打扮相当地潮,戴着耳环、戒指。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5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郑某告诉交警,他喝了些啤酒,“早知道坚持住,不喝了。”
当天,他和朋友在宁波大学旁的步行街聚会喝酒,要回附近的住处,离着也就一两公里的样子,想着路不是太远,他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发了。
“我是回宿舍,就一点点路。”郑某很后悔,在现场一再解释,希望交警能从轻处理。
这辆车是郑某父亲所有,郑某自己还是个新手,今年8月考取驾驶证,属于实习期。
酒后驾驶将会被处于一次扣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郑某的驾驶证将会被注销。
蛟川中队的张警官说,学生酒驾比较少见,到目前为止,他只碰到过两三个,多是过节时喝了酒。
提醒一句,考驾照不容易,且行且珍惜!记者沈之蓥 通讯员张扬 黄紫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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