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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怀孕了 是我爸的!"10年前14岁的她把全家人送进监狱
稿源: 澎湃新闻   2018-01-31 08:12:00 报料热线:81850000

  14岁那年,正在读初一的汤兰兰(化名)把全家人送进了监狱。

  2008年10月3日,她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其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前后已有7年。

  当月底,3天内村里16人被抓。4年后,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

  2017年6月,其母万秀玲出狱。她说自己很想找到女儿,还原当年事态。而汤兰兰却“人间蒸发”——户口本上,汤兰兰消失了。直到今年1月,万秀玲才查询到,女儿已经改名迁户。

  早在2010年10月一审判决下达时,11名被告人就曾集体上诉,他们均否认全部犯罪事实,但二审法院在2012年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0年过去,在仅有60多户人家的大旺村(化名),10个涉案家庭申诉了10年,至今未果,而被告人中已有5人刑满释放。

  事发时,汤兰兰的父母、爷奶等8名亲属被警方带走,家中仅剩4岁的小弟弟。被拘45天后,爷爷在看守所内死亡,尸检鉴定书中的案情摘要载明,他大量吐血,送医抢救无效。随后,奶奶被取保候审,而小叔、表哥在被羁押320天后,转为监视居住。8年过去,对他们的处理再无下文。

  该案申诉代理律师付建称,2018年1月30日下午,最高检两位工作人员约见了该案律师及两位当事人,双方就申诉一事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面谈。律师随后将会提交进一步的证据材料。

  今年,汤兰兰23岁了。而她在哪呢?

  消失的户头:母亲服刑8年出狱,女儿户口消失

  出狱后,万秀玲去兴安乡派出所办理落户,却发现“户口本上少了一口人”。

  万秀玲拿到的新户口本上只有三口人,夫妻俩加上小儿子,却没有大女儿汤兰兰。今年1月21日,万秀玲打电话询问乡派出女儿的户头,对方问“你女儿户口上哪,你不知道?”

  服刑8年零8个月出狱的万秀玲称,她对此一无所知。她2008年10月被抓,后被判强迫卖淫罪,于2017年6月29日刑满释放。

  当年的判决认定,2006年春的一天,两村民来到汤家看黄色录像,万秀玲的丈夫汤继海提出,“让我姑娘陪你俩玩玩”。其后两村民均与其女汤兰兰发生了性关系,万秀玲向两人一人收了50元钱。

  那年,汤兰兰11岁。在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中,汤兰兰指控,她7岁时第一次被父亲强奸,两人的性关系一直保持到她14岁。这7年间,汤兰兰曾4次在家中被3至5人轮奸,情节均为聚众看黄色录像后模仿,参与者有其父亲、姑父、村主任及其他两名村民。

  此外,判决书认定,汤兰兰还曾被其姨夫及小学班主任性侵。

  2012年12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该案二审裁定,11名被告人全部获刑。9人被判强奸罪,1人被判嫖宿幼女罪,汤继海夫妻还被判强迫卖淫罪。汤继海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0人获刑5至15年不等。

  至今,该案已有5人出狱,万秀玲是最近一个,她称自己急切地想找到女儿,还原当年事态。对于所判案情,万秀玲全盘否认,“我到现在都蒙在鼓里”。

  服刑期间,万秀玲的电话只打给孩子姑姑汤玉梅。汤玉梅的丈夫刘长海罪涉“轮奸”,被判15年。

  该案被告人中有两人系“零口供”定罪,刘长海是其中之一。他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为此,其妻汤玉梅已经奔波了10年。

  事发后,汤玉梅不断往返于哈尔滨、沈阳、北京申诉,涉案家属们与她结伴出行。2014年及2016年,黑龙江省高院及省检察院曾两度驳回刘长海的申诉。

  2018年1月26日,汤玉梅、万秀玲与申诉代理律师付建一同上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诉书。

  付建称,2018年1月30日下午,最高检两位工作人员约见了该案律师及两位当事人,双方就申诉一事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面谈。律师随后将会提交进一步的证据材料。

  2018年1月,汤玉梅向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为丈夫刘长海递交申诉书。刘长海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受访者供图。

  少女的控诉:被亲生父母性侵,请干爸干妈申冤

  案发在2008年10月27日。

  当时,14岁的汤兰兰正在龙镇上初一,寄宿在校门口的王凤朝、李忠云夫妻家,判决书中,汤兰兰称他们干爸、干妈。

  在当地,由于村屯散落,人口稀疏,基层学校条件差,不少孩子从小寄宿读书。汤兰兰从学前班开始,就离家上学,六年级转学到龙镇后,便住在了王凤朝家。同时住宿的学生不到10人。

  这已经是汤兰兰第6次转学。万秀玲说,这次转学是因为前一个学校“没有英语”。为供其上学,家里每年要花五六千元。

  由于路远,家属说,平时汤兰兰和当地的学生们一样,只有“五一”、“十一”、寒暑假才会回家。

  而2008年的“十一”,汤兰兰没有回家。万秀玲称,刚放假不久,她就接到了女儿电话,“妈,我怀孕了,是我爸的”。

  万秀玲称她当时不信,怕女儿是“处对象了”。随后,万秀玲叫上孩子大姑汤玉英一起,到王凤朝家想把孩子接回来。汤玉英的儿子丁福开车送她们。

  可她们并未接走汤兰兰。

  判决书显示,证人王凤朝说,当日,三人来接汤兰兰,万秀玲打了孩子,其打电话报警。当年10月27日,夫妻二人领着汤兰兰报案。

  接孩子这天,王凤朝称是10月1日。而据汤兰兰所记,这天是10月3日。当日,汤兰兰给公安机关写了一份举报信,称被家中十几位亲友强奸多年。信的开头即是,“我写这封信是为了能让我干妈、干爸为我申冤。”

  这封控告信亦被法院采纳。

  汤兰兰交给警方的举报信。受访者供图

  “王凤朝和李忠云何时得知被害人被强奸,二人说法不一。”汤家的申诉律师付建说。在他看来,“到底是如何引发的报案?这正是此案的要点所在。”

  判决书显示,干爸王凤朝作证称,接孩子那天,“三人走后,汤兰兰诉说了被强奸的事”。而干妈李忠云却给出另一种说法:报案次日,李忠云对警方称,自己早在9月底就知道了。

  询问笔录显示,李忠云称,9月底汤兰兰与母亲通电话时说,“你又想整老爷们上咱家”,随后生气地挂了电话。经李忠云询问,汤兰兰才说了被强奸一事,“干妈你得救我,我给你磕头”。

  而到了次年3月,李忠云的说法又变了。在接受检方询问时,她称自己是接孩子那天晚饭时,才知道了强奸一事。

  “前后矛盾,显然有人撒谎。”付建说。

  “怀孕”疑云:真假B超单,已产型宫颈口

  1月21日,万秀玲对记者称,2008年10月初去王凤朝家接孩子,是她最后一次见到女儿。

  多名亲友称,“十一”前的那个暑假,汤兰兰没有回家。“她说要留着补英语。”万秀玲回忆,自己还去王凤朝家给孩子送了六七百元的学费和住宿费。

  万秀玲称,接孩子那天,李忠云塞给她一张B超单,“说已经带兰兰做过流产了”。

  “卷宗里有两张B超单,一张显示怀孕,一张显示没怀孕。”1月23日,万秀玲此前的辩护律师王丹阳对记者称。家属提供的案卷材料显示,这两份B超单均为龙镇农场职工医院出具,报告日期均为2008年3月31日,检查医师也是同一人。而结果却截然相反。

  而这两份B超单上的姓名都是“王兰兰”,年龄“17岁”。

  据警方询问笔录显示,李忠云称没填真实姓名和年龄,“是怕万一单子被其他同学发现,真是检查出问题,对汤兰兰不好”。但李忠云否认查出了怀孕,也否认带汤兰兰做过流产。

  物证提取笔录显示,报案后的第19天,警方在万秀玲家中,从她衣服口袋里提取到一份B超单,姓名、日期、医院与上述相同。但诊断结果为,“子宫内有胎儿症状。”

  案卷中收录的其中一份B超单。(手写部分为律师阅卷时批注)受访者供图

  王丹阳称,在该案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对抗非常激烈,多位辩护律师都对“怀孕”一事提出质疑。“怀孕是重大案情,这直接指向女孩报案的起因。”王丹阳说。

  该案的一审判决及二审裁定中,均未提及“怀孕”情节。两审法院均采纳了一份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判决中载入的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有过多次性行为”。

  而该鉴定意见书上,还有另一条鉴定意见,“不能排除有妊娠后流产、引产史”。鉴定记载,“检见的宫颈横裂,说明为已产型宫口形态,为有过流产、引产、诊刮等使宫颈扩张经过”。

  据判决书显示,法院最终认定了8笔犯罪事实,3笔表述为“二零零几年的一天”,其余5笔表述为“二零零几年春(夏、秋、冬)的一天”。

  定罪: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刑警出庭证明无刑讯

  万秀玲和孩子大姑汤玉英均称,10年前去接孩子那天,汤兰兰不走,问她什么都不说,就是哭。

  临走前,万秀玲记得女儿站在窗口突然说了一句,“我把你们都送进去”。干妈李忠云也曾向警方描述过类似情节,她称汤兰兰在后屋把窗户打开,对万秀玲说,“妈你回家告诉他们,这都是你们把我逼的,我到公安局都把他们告进去”。

  最终,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5名亲属被判刑。

  早在2010年10月,该案一审宣判后,涉案的11名被告人就曾集体上诉称自己无罪,并否认全部犯罪事实,但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

  付建认为,该案“主要依据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定罪量刑”。

  判决书显示,侦查期间有9名被告人供述了犯罪事实。而庭审时,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称遭到了刑讯逼供、诱供。此外,其余2名被告人始终“零口供”,但因“被害人指控、同案人供述相互认印证”,最终亦被定罪。

  庭上,4名侦查人员出庭证实,在审讯时没有刑讯逼供、诱供,另有12名侦查人员出具了同类证言。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均未受到刑讯逼供。

  2018年1月28日,记者联系到了当年该案的侦办人员之一贾德春以核实上述说法,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2006年春天,万秀玲(左)抱着小儿子与女儿汤兰兰(右)合影。当日是汤兰兰的叔叔汤继彬的婚礼,两年后,汤兰兰向公安举报汤继彬对其强奸。受访者供图

  要钱电话:“拿完一万块钱,就不逮他了”

  2018年1月21日晚,气温已降至零下三十多度,记者随万秀玲踏着积雪来到王凤朝家,她想打听女儿的下落。

  院门久敲不应,屋里的灯却一直亮着。万秀玲在黑暗中拨通了王凤朝的电话。

  王凤朝不愿见面,他在电话中说,汤兰兰住在他家念完了初一初二,“后来上学就让公安局整走了”,去的学校是黑龙江理工学院。王凤朝最后一次见到汤兰兰是在2015年的春节,“她放了7天假,回来待了4天,后来再也没回来”。

  后来汤兰兰换了号码,一直失联。该案开庭时,现五大连池市妇联主席韩晶做过监护人。1月22日,万秀玲给韩晶打电话询问孩子下落,韩晶说,2016年夏天汤兰兰来过一次,后来再也联系不上了,换号了。

  那天,王凤朝最终没有开门,“说要等明天公安局在场,他们知道咋回事”。次日,万秀玲再去,仍没人应门。之后,王凤朝夫妻二人的电话再也无人接听。

  10年前案发时,汤兰兰就住在这间屋子里。

  那年10月底,雪已开始下,几近农闲的大旺村突然陷入了一场巨大的恐慌。汤兰兰报案后,3天内,村里16人被警方带走。几日后,村里才渐渐传开,“汤兰兰把人告了”。

  汤兰兰的老姑刘桂英称,到了事发后的第9天,汤兰兰突然在电话中对她说,“我老姑父给我祸害了”,“你要不承认,明天他就进去”。刘桂英又气又急,她跑到村里的小卖铺,想找丈夫。

  当时,汤家的男性亲戚基本都被警方带走了,刘桂英的丈夫和弟弟还未被波及。

  在小卖部里,刘桂英和汤兰兰又通了几次话,通话过程开启免提,村民纪广付用手机录了下来——其时,纪广付的哥哥纪广才已被警方带走数日。

  刘桂英提供的录音中,她数次追问汤兰兰,“搁哪祸害的你啊?”“多咱啊?(什么时候)”。汤兰兰只说“去年冬天”,便不再接话,只是不断地向刘桂英索要“学费”,“一把拿齐一万块”,“拿完一万块钱,就不逮他(老姑父)了”。

  汤兰兰还说,“还有你老弟,也就是我老叔。”

  “小姑娘到处咬人。”10年过去,小卖铺老板老董仍对这个电话记忆犹新,“又害怕,又气愤”。老董记得,当时小卖铺陆续聚集了不少人,都听到了他们打电话。

  多位亲友称,事后,刘桂英的丈夫和弟弟并没有受到追究。

  “她(汤兰兰)那种语气,很玩笑。”王丹阳说,这段录音开庭时并未准许播放。

  王丹阳还注意到另一个细节——汤兰兰笔录中的“监护人”是其干妈。

  报案当日,警方对汤兰兰的询问笔录上,落款处有“监护人:李忠云”的签名。报案次日及报案后第五日的询问笔录上,同样有李忠云的签名。直到次年2009年5月,检方对汤兰兰的询问笔录上,依然有李忠云的签名。

  改名后“失踪”:户政科特批,农业户变城镇户

  2008年案发后,家人就找不到汤兰兰了。

  头几年,大姑汤玉梅去学校、市妇联找过汤兰兰,但都没见着。1月22日,万秀玲又去龙镇公安分局询问,民警白云泽告诉她,当年汤兰兰是龙镇公安分局安排保护的。

  那时,村里与汤兰兰一同寄宿的王晓雪和李金歌均未察觉出任何异常。直到放寒假回家,她们才知道自己的父亲已被抓走两个多月,罪涉“强奸汤兰兰”。

  在家人的追问下,王晓雪才回忆起,那个时期,王凤朝突然开始接送她和同校的汤兰兰上下学,但走的却是另一条土路,“可能是怕人找到汤兰兰”。

  李金歌记得,当时女生住东厢,男生住西厢,都睡通铺。而汤兰兰晚上有时会回来得很晚,“我们都睡了,还不见她”。

  学生里,只有汤兰兰叫王凤朝夫妻干爸、干妈。王晓雪记得,事发前的那个夏天,王凤朝的儿子回来了,“汤兰兰跟他们一家三口都很好”。李金歌说,王凤朝夫妻“总领她去沾河(林业局)吃供果、吃斋饭”。

  龙镇离沾河林业局7公里多,车程十余分钟。而龙镇到大旺村,也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过去,万秀玲一两个月才会去镇上看女儿一次。万秀玲只念过两年书,读写困难,而汤兰兰很争气,从小成绩中上。

  事发那年,除了暑假没回家,万秀玲称她想不起孩子有任何异常。

  万秀玲说,母女二人已近10年未见。

  2018年1月22日,万秀玲来到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查询女儿下落。身份号一检索,出现的人却是“汤玉(化名)”,曾用名,汤兰兰。

  女儿改名了,万秀玲看起来十分诧异。

  户籍资料显示,汤玉于2014年3月迁移户籍至五大连池市公安局青山派出所,个人独立一户。迁户原因为,其他。

  万秀玲又到青山派出所查询,当值的王警官表示,其对案情有所了解,他还在2016年夏天见过汤玉,“她来办身份证”。

  现在汤玉的户口已从农业户变为城镇户,“这是户政科特批的”,王警官说,“为什么要改名字?为什么要从小兴安迁这来?她的一切都是她找户政科安排的。”

  青山派出所提供的汤玉的户籍信息

  汤玉户籍上的住址为青山街21居民委,如今居民委的划分早已撤销,该片区已划入天鹅社区。而天鹅社区的常住人口系统中,却查无汤玉其人。

  派出所为万秀玲打印了一份女儿的户籍信息。看着女儿的照片,她轻轻皱了下眉头,“没变,还是那个样子,就是胖了些”。

  家中,汤兰兰的最后一张相片定格在2007年4月,那是在表哥丁福的婚礼上,新娘在喂丁福吃饺子,汤兰兰站在一旁笑,露出一口白牙。

  婚礼一年半后,汤兰兰控告丁福对其多次强奸。丁福在被拘320天后转为“监视居住”,8年来再无下文。汤兰兰的小叔汤继彬亦是如此。

  在案发后的第45天,汤兰兰的爷爷汤瑞景死亡,《尸体检验鉴定书》中的“案情摘要”载明:2008年12月13日6时许,五大连池市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汤瑞景大量呕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奶奶被取保候审。汤兰兰曾对警方称,爷爷多次对其强奸。她还称,奶奶曾用小擀面杖往其阴道里塞。但这些情节并未被法院认定。

  裁判文书显示,汤兰兰的父亲汤继海量刑最重,被判了无期。减刑后,他离出狱还有17年。如今,该案已有5人出狱,6人仍在服刑。

  “孩子造下这么大祸,我永远欠他们的。”万秀玲说。

  涉案家属们仍在申诉,他们等待着汤兰兰的出现。

  而汤玉(汤兰兰)去哪了呢?

原标题:少女称遭亲友轮奸 11人入狱多年她却"人间蒸发"了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妈我怀孕了 是我爸的!"10年前14岁的她把全家人送进监狱

稿源: 澎湃新闻 2018-01-31 08:12:00

  14岁那年,正在读初一的汤兰兰(化名)把全家人送进了监狱。

  2008年10月3日,她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其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前后已有7年。

  当月底,3天内村里16人被抓。4年后,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

  2017年6月,其母万秀玲出狱。她说自己很想找到女儿,还原当年事态。而汤兰兰却“人间蒸发”——户口本上,汤兰兰消失了。直到今年1月,万秀玲才查询到,女儿已经改名迁户。

  早在2010年10月一审判决下达时,11名被告人就曾集体上诉,他们均否认全部犯罪事实,但二审法院在2012年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0年过去,在仅有60多户人家的大旺村(化名),10个涉案家庭申诉了10年,至今未果,而被告人中已有5人刑满释放。

  事发时,汤兰兰的父母、爷奶等8名亲属被警方带走,家中仅剩4岁的小弟弟。被拘45天后,爷爷在看守所内死亡,尸检鉴定书中的案情摘要载明,他大量吐血,送医抢救无效。随后,奶奶被取保候审,而小叔、表哥在被羁押320天后,转为监视居住。8年过去,对他们的处理再无下文。

  该案申诉代理律师付建称,2018年1月30日下午,最高检两位工作人员约见了该案律师及两位当事人,双方就申诉一事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面谈。律师随后将会提交进一步的证据材料。

  今年,汤兰兰23岁了。而她在哪呢?

  消失的户头:母亲服刑8年出狱,女儿户口消失

  出狱后,万秀玲去兴安乡派出所办理落户,却发现“户口本上少了一口人”。

  万秀玲拿到的新户口本上只有三口人,夫妻俩加上小儿子,却没有大女儿汤兰兰。今年1月21日,万秀玲打电话询问乡派出女儿的户头,对方问“你女儿户口上哪,你不知道?”

  服刑8年零8个月出狱的万秀玲称,她对此一无所知。她2008年10月被抓,后被判强迫卖淫罪,于2017年6月29日刑满释放。

  当年的判决认定,2006年春的一天,两村民来到汤家看黄色录像,万秀玲的丈夫汤继海提出,“让我姑娘陪你俩玩玩”。其后两村民均与其女汤兰兰发生了性关系,万秀玲向两人一人收了50元钱。

  那年,汤兰兰11岁。在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中,汤兰兰指控,她7岁时第一次被父亲强奸,两人的性关系一直保持到她14岁。这7年间,汤兰兰曾4次在家中被3至5人轮奸,情节均为聚众看黄色录像后模仿,参与者有其父亲、姑父、村主任及其他两名村民。

  此外,判决书认定,汤兰兰还曾被其姨夫及小学班主任性侵。

  2012年12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该案二审裁定,11名被告人全部获刑。9人被判强奸罪,1人被判嫖宿幼女罪,汤继海夫妻还被判强迫卖淫罪。汤继海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0人获刑5至15年不等。

  至今,该案已有5人出狱,万秀玲是最近一个,她称自己急切地想找到女儿,还原当年事态。对于所判案情,万秀玲全盘否认,“我到现在都蒙在鼓里”。

  服刑期间,万秀玲的电话只打给孩子姑姑汤玉梅。汤玉梅的丈夫刘长海罪涉“轮奸”,被判15年。

  该案被告人中有两人系“零口供”定罪,刘长海是其中之一。他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为此,其妻汤玉梅已经奔波了10年。

  事发后,汤玉梅不断往返于哈尔滨、沈阳、北京申诉,涉案家属们与她结伴出行。2014年及2016年,黑龙江省高院及省检察院曾两度驳回刘长海的申诉。

  2018年1月26日,汤玉梅、万秀玲与申诉代理律师付建一同上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诉书。

  付建称,2018年1月30日下午,最高检两位工作人员约见了该案律师及两位当事人,双方就申诉一事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面谈。律师随后将会提交进一步的证据材料。

  2018年1月,汤玉梅向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为丈夫刘长海递交申诉书。刘长海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受访者供图。

  少女的控诉:被亲生父母性侵,请干爸干妈申冤

  案发在2008年10月27日。

  当时,14岁的汤兰兰正在龙镇上初一,寄宿在校门口的王凤朝、李忠云夫妻家,判决书中,汤兰兰称他们干爸、干妈。

  在当地,由于村屯散落,人口稀疏,基层学校条件差,不少孩子从小寄宿读书。汤兰兰从学前班开始,就离家上学,六年级转学到龙镇后,便住在了王凤朝家。同时住宿的学生不到10人。

  这已经是汤兰兰第6次转学。万秀玲说,这次转学是因为前一个学校“没有英语”。为供其上学,家里每年要花五六千元。

  由于路远,家属说,平时汤兰兰和当地的学生们一样,只有“五一”、“十一”、寒暑假才会回家。

  而2008年的“十一”,汤兰兰没有回家。万秀玲称,刚放假不久,她就接到了女儿电话,“妈,我怀孕了,是我爸的”。

  万秀玲称她当时不信,怕女儿是“处对象了”。随后,万秀玲叫上孩子大姑汤玉英一起,到王凤朝家想把孩子接回来。汤玉英的儿子丁福开车送她们。

  可她们并未接走汤兰兰。

  判决书显示,证人王凤朝说,当日,三人来接汤兰兰,万秀玲打了孩子,其打电话报警。当年10月27日,夫妻二人领着汤兰兰报案。

  接孩子这天,王凤朝称是10月1日。而据汤兰兰所记,这天是10月3日。当日,汤兰兰给公安机关写了一份举报信,称被家中十几位亲友强奸多年。信的开头即是,“我写这封信是为了能让我干妈、干爸为我申冤。”

  这封控告信亦被法院采纳。

  汤兰兰交给警方的举报信。受访者供图

  “王凤朝和李忠云何时得知被害人被强奸,二人说法不一。”汤家的申诉律师付建说。在他看来,“到底是如何引发的报案?这正是此案的要点所在。”

  判决书显示,干爸王凤朝作证称,接孩子那天,“三人走后,汤兰兰诉说了被强奸的事”。而干妈李忠云却给出另一种说法:报案次日,李忠云对警方称,自己早在9月底就知道了。

  询问笔录显示,李忠云称,9月底汤兰兰与母亲通电话时说,“你又想整老爷们上咱家”,随后生气地挂了电话。经李忠云询问,汤兰兰才说了被强奸一事,“干妈你得救我,我给你磕头”。

  而到了次年3月,李忠云的说法又变了。在接受检方询问时,她称自己是接孩子那天晚饭时,才知道了强奸一事。

  “前后矛盾,显然有人撒谎。”付建说。

  “怀孕”疑云:真假B超单,已产型宫颈口

  1月21日,万秀玲对记者称,2008年10月初去王凤朝家接孩子,是她最后一次见到女儿。

  多名亲友称,“十一”前的那个暑假,汤兰兰没有回家。“她说要留着补英语。”万秀玲回忆,自己还去王凤朝家给孩子送了六七百元的学费和住宿费。

  万秀玲称,接孩子那天,李忠云塞给她一张B超单,“说已经带兰兰做过流产了”。

  “卷宗里有两张B超单,一张显示怀孕,一张显示没怀孕。”1月23日,万秀玲此前的辩护律师王丹阳对记者称。家属提供的案卷材料显示,这两份B超单均为龙镇农场职工医院出具,报告日期均为2008年3月31日,检查医师也是同一人。而结果却截然相反。

  而这两份B超单上的姓名都是“王兰兰”,年龄“17岁”。

  据警方询问笔录显示,李忠云称没填真实姓名和年龄,“是怕万一单子被其他同学发现,真是检查出问题,对汤兰兰不好”。但李忠云否认查出了怀孕,也否认带汤兰兰做过流产。

  物证提取笔录显示,报案后的第19天,警方在万秀玲家中,从她衣服口袋里提取到一份B超单,姓名、日期、医院与上述相同。但诊断结果为,“子宫内有胎儿症状。”

  案卷中收录的其中一份B超单。(手写部分为律师阅卷时批注)受访者供图

  王丹阳称,在该案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对抗非常激烈,多位辩护律师都对“怀孕”一事提出质疑。“怀孕是重大案情,这直接指向女孩报案的起因。”王丹阳说。

  该案的一审判决及二审裁定中,均未提及“怀孕”情节。两审法院均采纳了一份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判决中载入的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有过多次性行为”。

  而该鉴定意见书上,还有另一条鉴定意见,“不能排除有妊娠后流产、引产史”。鉴定记载,“检见的宫颈横裂,说明为已产型宫口形态,为有过流产、引产、诊刮等使宫颈扩张经过”。

  据判决书显示,法院最终认定了8笔犯罪事实,3笔表述为“二零零几年的一天”,其余5笔表述为“二零零几年春(夏、秋、冬)的一天”。

  定罪: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刑警出庭证明无刑讯

  万秀玲和孩子大姑汤玉英均称,10年前去接孩子那天,汤兰兰不走,问她什么都不说,就是哭。

  临走前,万秀玲记得女儿站在窗口突然说了一句,“我把你们都送进去”。干妈李忠云也曾向警方描述过类似情节,她称汤兰兰在后屋把窗户打开,对万秀玲说,“妈你回家告诉他们,这都是你们把我逼的,我到公安局都把他们告进去”。

  最终,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5名亲属被判刑。

  早在2010年10月,该案一审宣判后,涉案的11名被告人就曾集体上诉称自己无罪,并否认全部犯罪事实,但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

  付建认为,该案“主要依据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定罪量刑”。

  判决书显示,侦查期间有9名被告人供述了犯罪事实。而庭审时,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称遭到了刑讯逼供、诱供。此外,其余2名被告人始终“零口供”,但因“被害人指控、同案人供述相互认印证”,最终亦被定罪。

  庭上,4名侦查人员出庭证实,在审讯时没有刑讯逼供、诱供,另有12名侦查人员出具了同类证言。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均未受到刑讯逼供。

  2018年1月28日,记者联系到了当年该案的侦办人员之一贾德春以核实上述说法,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2006年春天,万秀玲(左)抱着小儿子与女儿汤兰兰(右)合影。当日是汤兰兰的叔叔汤继彬的婚礼,两年后,汤兰兰向公安举报汤继彬对其强奸。受访者供图

  要钱电话:“拿完一万块钱,就不逮他了”

  2018年1月21日晚,气温已降至零下三十多度,记者随万秀玲踏着积雪来到王凤朝家,她想打听女儿的下落。

  院门久敲不应,屋里的灯却一直亮着。万秀玲在黑暗中拨通了王凤朝的电话。

  王凤朝不愿见面,他在电话中说,汤兰兰住在他家念完了初一初二,“后来上学就让公安局整走了”,去的学校是黑龙江理工学院。王凤朝最后一次见到汤兰兰是在2015年的春节,“她放了7天假,回来待了4天,后来再也没回来”。

  后来汤兰兰换了号码,一直失联。该案开庭时,现五大连池市妇联主席韩晶做过监护人。1月22日,万秀玲给韩晶打电话询问孩子下落,韩晶说,2016年夏天汤兰兰来过一次,后来再也联系不上了,换号了。

  那天,王凤朝最终没有开门,“说要等明天公安局在场,他们知道咋回事”。次日,万秀玲再去,仍没人应门。之后,王凤朝夫妻二人的电话再也无人接听。

  10年前案发时,汤兰兰就住在这间屋子里。

  那年10月底,雪已开始下,几近农闲的大旺村突然陷入了一场巨大的恐慌。汤兰兰报案后,3天内,村里16人被警方带走。几日后,村里才渐渐传开,“汤兰兰把人告了”。

  汤兰兰的老姑刘桂英称,到了事发后的第9天,汤兰兰突然在电话中对她说,“我老姑父给我祸害了”,“你要不承认,明天他就进去”。刘桂英又气又急,她跑到村里的小卖铺,想找丈夫。

  当时,汤家的男性亲戚基本都被警方带走了,刘桂英的丈夫和弟弟还未被波及。

  在小卖部里,刘桂英和汤兰兰又通了几次话,通话过程开启免提,村民纪广付用手机录了下来——其时,纪广付的哥哥纪广才已被警方带走数日。

  刘桂英提供的录音中,她数次追问汤兰兰,“搁哪祸害的你啊?”“多咱啊?(什么时候)”。汤兰兰只说“去年冬天”,便不再接话,只是不断地向刘桂英索要“学费”,“一把拿齐一万块”,“拿完一万块钱,就不逮他(老姑父)了”。

  汤兰兰还说,“还有你老弟,也就是我老叔。”

  “小姑娘到处咬人。”10年过去,小卖铺老板老董仍对这个电话记忆犹新,“又害怕,又气愤”。老董记得,当时小卖铺陆续聚集了不少人,都听到了他们打电话。

  多位亲友称,事后,刘桂英的丈夫和弟弟并没有受到追究。

  “她(汤兰兰)那种语气,很玩笑。”王丹阳说,这段录音开庭时并未准许播放。

  王丹阳还注意到另一个细节——汤兰兰笔录中的“监护人”是其干妈。

  报案当日,警方对汤兰兰的询问笔录上,落款处有“监护人:李忠云”的签名。报案次日及报案后第五日的询问笔录上,同样有李忠云的签名。直到次年2009年5月,检方对汤兰兰的询问笔录上,依然有李忠云的签名。

  改名后“失踪”:户政科特批,农业户变城镇户

  2008年案发后,家人就找不到汤兰兰了。

  头几年,大姑汤玉梅去学校、市妇联找过汤兰兰,但都没见着。1月22日,万秀玲又去龙镇公安分局询问,民警白云泽告诉她,当年汤兰兰是龙镇公安分局安排保护的。

  那时,村里与汤兰兰一同寄宿的王晓雪和李金歌均未察觉出任何异常。直到放寒假回家,她们才知道自己的父亲已被抓走两个多月,罪涉“强奸汤兰兰”。

  在家人的追问下,王晓雪才回忆起,那个时期,王凤朝突然开始接送她和同校的汤兰兰上下学,但走的却是另一条土路,“可能是怕人找到汤兰兰”。

  李金歌记得,当时女生住东厢,男生住西厢,都睡通铺。而汤兰兰晚上有时会回来得很晚,“我们都睡了,还不见她”。

  学生里,只有汤兰兰叫王凤朝夫妻干爸、干妈。王晓雪记得,事发前的那个夏天,王凤朝的儿子回来了,“汤兰兰跟他们一家三口都很好”。李金歌说,王凤朝夫妻“总领她去沾河(林业局)吃供果、吃斋饭”。

  龙镇离沾河林业局7公里多,车程十余分钟。而龙镇到大旺村,也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过去,万秀玲一两个月才会去镇上看女儿一次。万秀玲只念过两年书,读写困难,而汤兰兰很争气,从小成绩中上。

  事发那年,除了暑假没回家,万秀玲称她想不起孩子有任何异常。

  万秀玲说,母女二人已近10年未见。

  2018年1月22日,万秀玲来到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查询女儿下落。身份号一检索,出现的人却是“汤玉(化名)”,曾用名,汤兰兰。

  女儿改名了,万秀玲看起来十分诧异。

  户籍资料显示,汤玉于2014年3月迁移户籍至五大连池市公安局青山派出所,个人独立一户。迁户原因为,其他。

  万秀玲又到青山派出所查询,当值的王警官表示,其对案情有所了解,他还在2016年夏天见过汤玉,“她来办身份证”。

  现在汤玉的户口已从农业户变为城镇户,“这是户政科特批的”,王警官说,“为什么要改名字?为什么要从小兴安迁这来?她的一切都是她找户政科安排的。”

  青山派出所提供的汤玉的户籍信息

  汤玉户籍上的住址为青山街21居民委,如今居民委的划分早已撤销,该片区已划入天鹅社区。而天鹅社区的常住人口系统中,却查无汤玉其人。

  派出所为万秀玲打印了一份女儿的户籍信息。看着女儿的照片,她轻轻皱了下眉头,“没变,还是那个样子,就是胖了些”。

  家中,汤兰兰的最后一张相片定格在2007年4月,那是在表哥丁福的婚礼上,新娘在喂丁福吃饺子,汤兰兰站在一旁笑,露出一口白牙。

  婚礼一年半后,汤兰兰控告丁福对其多次强奸。丁福在被拘320天后转为“监视居住”,8年来再无下文。汤兰兰的小叔汤继彬亦是如此。

  在案发后的第45天,汤兰兰的爷爷汤瑞景死亡,《尸体检验鉴定书》中的“案情摘要”载明:2008年12月13日6时许,五大连池市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汤瑞景大量呕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奶奶被取保候审。汤兰兰曾对警方称,爷爷多次对其强奸。她还称,奶奶曾用小擀面杖往其阴道里塞。但这些情节并未被法院认定。

  裁判文书显示,汤兰兰的父亲汤继海量刑最重,被判了无期。减刑后,他离出狱还有17年。如今,该案已有5人出狱,6人仍在服刑。

  “孩子造下这么大祸,我永远欠他们的。”万秀玲说。

  涉案家属们仍在申诉,他们等待着汤兰兰的出现。

  而汤玉(汤兰兰)去哪了呢?

原标题:少女称遭亲友轮奸 11人入狱多年她却"人间蒸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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