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开始啦!符合条件的职业(工种),技师每人每月5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快来看看,这笔钱怎么领吧!
申报条件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技师每人每月5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位技师或高级技师岗位补贴累计只能享受1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达到退休年龄或退出岗位时,终止享受。
对同时符合区一级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可自行选择享受市或区岗位补贴政策,但二者不得重复享受。
对企业职工有欠缴和补缴基本养老、基本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情况的,其欠缴和补缴的月份不计入享受月份。
申报办法
申报企业应登录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从企业用户入口端完成注册后,经所在区的管理员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材料的报送。
网上报送咨询服务: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陈斌,联系电话:83867532
★社会保险参保在市本级的企业应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2017年7至12月本企业符合条件职工的书面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大厦(兴宁东路228号)二楼11、12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83867306、83867577
联系人:黎老师、俞老师
★社会保险参保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企业,应在2018年3月15日前,将2017年7至12月本企业符合条件职工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服务窗口(职能科室)
各区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本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汇总表(加盖人社局章)报送至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11、12号窗口。
申报材料
各单位在申报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 《宁波市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汇总表》网上打印,或《某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汇总表》,须在备注栏注明已累计享受补贴月数,并随报纸质和电子文档。
★企业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文稿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各1份,提供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第二次及以上申报人员不需要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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