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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到饭店吃饭,筷子是收费的,对此他十分不满:这是强制消费吧?
市民:结账发现被收17元筷子费
李先生向记者反映,正月初五晚上,他在文艺路十字附近的三原老黄家饭店订了两桌饭,总共17个人,结账时,看到小票上一栏写着“筷子17元”,他问服务员,服务员说筷子都是袋装的一次性筷子,一双1元。
“第一次遇到吃饭筷子要收钱,如果不用筷子,是不是要我手抓着吃?”李先生说,他让服务员把经理找来,经理后来拿了两包蓼花糖表示歉意,但李先生认为,事情不能这么看,“如果开始就告诉我筷子要收费,可能我就会选择吃与不吃。”李先生说,吃完饭他看了账单才发现筷子是收费的,他认为这是强制消费。
走访:跟服务员再三要求,才会拿出免费消毒筷
2月21日中午,记者来到该饭店,吃饭前,记者就看到桌上摆放着包装好的消毒碗碟,旁边放一个绿色塑料袋密封的筷子,摸上去里面应该还有湿巾、牙签等物。筷子正面摆放着,很容易能看到正下方标注的“工本费:1元”字样,但如果大家聊天无人注意筷子,可能就会忽略。
坐定后,服务员一直没有介绍说筷子要收费,直到记者问有无免费消毒筷时,服务员第一次的回答也是“没有,全部都是收费的”。在记者再三要求下,服务员才去寻找并送来了不是密封但标有消毒字样的筷子。结账时,记者就此向前台人员反映服务员应该主动说明筷子的收费情况,是否有免费可供选择,前台人员表示服务员是新来的,还不是很懂,他们会加强培训,表示了歉意后,给予了免单3元的优惠。
说法:有人觉得收费的干净,有人认为是“隐形收费”
据该店服务员介绍,店里使用收费筷已经很久了。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就餐人,一位老人对此很不满,说吃饭筷子都要收费了,是不是以后上菜的盘子也要收钱?而老人的老伴很释然,“人家这样的筷子也是要成本的,而且消毒有保障。”
在问询的几人当中,有些是老顾客,因为经常来,对此已习以为常,但其中有两位第一次来的顾客表示,筷子、牙签、纸巾、水杯,都应该是饭店的必备品,收费不应该。还有一位姓张的先生表示,收费的和免费的都一样,消没消毒谁知道?只是换了包装后的一种隐形收费罢了。
律师:餐饮企业有义务提供消毒合格餐具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饭店为顾客就餐提供筷子等餐具,是其提供服务的必备条件,也是饭店履行服务合同义务的附随义务,故饭店不应对筷子另行收费。本事件中,饭店未提前告知顾客,也未标注在餐厅的显著位置,视为霸王条款或商家的单方默认附加条款,根据《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餐饮服务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名目的价外服务费或以其他形式价外加价”。中消协也曾明确表态:“餐饮企业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不得将此转嫁给消费者。”所以,饭店另行收取餐具费用不符合法律规定,其行为应属无效,应将该笔费用退还给顾客。
原标题:结账时发现有17元筷子费 市民质疑被强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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