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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给初三学生家长写了封信 这个提醒蛮重要
稿源: 甬派   2018-02-26 15:14:00 报料热线:81850000

  2018年中考6月15日、16日举行。再过几个月,同学们就要奔赴考场了。

  在同学们即将迎来人生中第一次大考之时,宁波市教育局给初三学生和家长写了一份信。

  这封信不长,但是内容蛮重要。主要是强调高中招生规范问题,提醒家长和学生们,尤其是准备报考跨市、区县(市)普高时,注意中招相关政策和规定,否则可能面临很大风险,造成麻烦。

  信里提醒,如果公办普高违规跨市、区县(市)招生,民办普高违规招收已经被生源地学校录取的学生,该校将无法转入所招收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也无法为所招收的学生在该校注册学籍。而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将不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信里还提醒,招生中要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今后对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后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习的违规择校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拒绝其电子学籍迁移审批。

  如果您和孩子选择不填报志愿,走曲线升学之路风险很大,不仅会让孩子失去本地学校入学机会,也会失去异地升学的机会市教育局提醒说。

  以下为信件全文——

  给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信

  尊敬的家长:您好!

  首先诚挚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基础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您孩子即将完成初中学业,进入高中学习之际,您一定十分关心孩子就读高中的相关事宜,现介绍如下。

  在全市各地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均办有一批能基本满足当地初中毕业生就读需求的优质普高。各普高应首先满足本地学生的上学需求,针对现有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省教育厅于2007年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其中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地中小学原则上在本地范围内招生,如要跨县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区县(市)和生源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同意,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招生;如要跨设区市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设区市和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组织招生。2010年,省教育厅又下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号),进一步重申跨县和跨区招生管理的规定,并全面实施学生学籍的电子化管理。

  从2011年开始,我省实现了全省所有普高、初中、小学学生学籍的联网管理,实施“一生一号”。学生必须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学籍,学生学籍与电子学籍档案联动,采用“小学入学建档,各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因而,学生在普高入学时,需从原毕业的初中学校转入电子学籍档案,才能注册获得学籍;学生中途转学,也需从原就读学校转出电子学籍档案,才能在转入学校注册获得学籍。如果公办普高违规跨市、区县(市)招生,民办普高违规招收已经被生源地学校录取的学生,该校将无法转入所招收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也无法为所招收的学生在该校注册学籍。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将不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生初中阶段后,进入国际合作项目就学的,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否则就不能取得义务教育合格证书。2018年预计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将超过98.5%,能够为全市初中毕业生提供足够就学机会。招生中要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今后对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后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习的违规择校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拒绝其电子学籍迁移审批。因此,如果您和孩子选择不填报志愿,走曲线升学之路风险很大,不仅会让孩子失去本地学校入学机会,也会失去异地升学的机会,这一点务请您和孩子慎重考虑。

  请您务必及时了解本地高中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在准备报考跨市、区县(市)普高时(包括各类国际合作项目),务必要求招生学校出示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文件,以免给您和您的孩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共同维护我市高中段学校良好的招生秩序。

  记者成良田

原标题:@初三学生家长,市教育局给你写了封信,这个提醒蛮重要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市教育局给初三学生家长写了封信 这个提醒蛮重要

稿源: 甬派 2018-02-26 15:14:00

  2018年中考6月15日、16日举行。再过几个月,同学们就要奔赴考场了。

  在同学们即将迎来人生中第一次大考之时,宁波市教育局给初三学生和家长写了一份信。

  这封信不长,但是内容蛮重要。主要是强调高中招生规范问题,提醒家长和学生们,尤其是准备报考跨市、区县(市)普高时,注意中招相关政策和规定,否则可能面临很大风险,造成麻烦。

  信里提醒,如果公办普高违规跨市、区县(市)招生,民办普高违规招收已经被生源地学校录取的学生,该校将无法转入所招收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也无法为所招收的学生在该校注册学籍。而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将不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信里还提醒,招生中要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今后对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后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习的违规择校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拒绝其电子学籍迁移审批。

  如果您和孩子选择不填报志愿,走曲线升学之路风险很大,不仅会让孩子失去本地学校入学机会,也会失去异地升学的机会市教育局提醒说。

  以下为信件全文——

  给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信

  尊敬的家长:您好!

  首先诚挚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基础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您孩子即将完成初中学业,进入高中学习之际,您一定十分关心孩子就读高中的相关事宜,现介绍如下。

  在全市各地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均办有一批能基本满足当地初中毕业生就读需求的优质普高。各普高应首先满足本地学生的上学需求,针对现有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省教育厅于2007年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其中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地中小学原则上在本地范围内招生,如要跨县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区县(市)和生源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同意,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招生;如要跨设区市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设区市和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组织招生。2010年,省教育厅又下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号),进一步重申跨县和跨区招生管理的规定,并全面实施学生学籍的电子化管理。

  从2011年开始,我省实现了全省所有普高、初中、小学学生学籍的联网管理,实施“一生一号”。学生必须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学籍,学生学籍与电子学籍档案联动,采用“小学入学建档,各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因而,学生在普高入学时,需从原毕业的初中学校转入电子学籍档案,才能注册获得学籍;学生中途转学,也需从原就读学校转出电子学籍档案,才能在转入学校注册获得学籍。如果公办普高违规跨市、区县(市)招生,民办普高违规招收已经被生源地学校录取的学生,该校将无法转入所招收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也无法为所招收的学生在该校注册学籍。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将不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生初中阶段后,进入国际合作项目就学的,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否则就不能取得义务教育合格证书。2018年预计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将超过98.5%,能够为全市初中毕业生提供足够就学机会。招生中要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今后对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后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习的违规择校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拒绝其电子学籍迁移审批。因此,如果您和孩子选择不填报志愿,走曲线升学之路风险很大,不仅会让孩子失去本地学校入学机会,也会失去异地升学的机会,这一点务请您和孩子慎重考虑。

  请您务必及时了解本地高中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在准备报考跨市、区县(市)普高时(包括各类国际合作项目),务必要求招生学校出示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文件,以免给您和您的孩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共同维护我市高中段学校良好的招生秩序。

  记者成良田

原标题:@初三学生家长,市教育局给你写了封信,这个提醒蛮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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