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象山县棚改办获悉,近日,象山县决定对城西区块改建项目以及四期棚改项目共6个区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其中,四期棚改项目包括象山桥路区块一、象山桥路区块二、象山桥路区块三、粮站区块一、粮站区块二等5个区块改造项目。一起来看一下吧!
四期棚改象山桥路区块一
征收范围:东至南街,南至羊行街,西至新丰路,北至西街(不包括姜毛庙、西街120号至西街168号、南街2号、南街6弄2号至南街6弄36号等),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征收总建筑面积约19876平方米,总户数约210户。
四期棚改象山桥路区块二
征收范围:东至南街,南至挑水弄、金溪路,西至新丰路,北至羊行街,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征收总建筑面积约40794平方米,总户数约431户。
四期棚改象山桥路区块三
征收范围:东至南街,南至建设路,西至新丰路(不包括久久华庭),北至挑水弄、金溪路,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征收总建筑面积约38617平方米,总户数约408户。
四期棚改粮站区块一
征收范围:东至新丰路,南至敲更弄、敲更支弄、井花巷,西至营门路,北至西街,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征收总建筑面积约29886平方米,总户数约286户。
四期棚改粮站区块二
征收范围:东至新丰路(不包括久久华庭及久久华庭南侧临街面建筑),南至建设路,西至营门路(不包括西和苑),北至敲更弄、敲更支弄、井花巷,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征收总建筑面积约18914平方米,总户数约181户。
城西区块改建项目
征收范围:东至城西路,南至红庙山安置小区(不含),西至环城西路,北至供电局地块(不含),以及城西路14号、城西路22号等,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征收总建筑面积约45841平方米,总户数约140户。
上述范围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原标题:象山中心城区又有6个区块做出房屋征收决定,有你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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