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宁波市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46号)。今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委副主任韩隽发布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与十项重点行动。
发展目标(到2020年)
◎全市实现商品销售总额超过30000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4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
◎网络零售额突破25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
◎限额以上企业连锁率达到40%以上,创建10个城市智慧商圈和30个商业特色街区;
◎限额以上企业基本实现模式创新和业态提升,差异化、体验化、个性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企业竞争实力、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涌现一批在长三角地区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的品牌企业;
◎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双线融合、功能完善的批发零售体系,为宁波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宁波作为全省第一个出台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地市,与省96号文件相比,有哪些创新亮点?
◎发展目标。提出商品销售总额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限额以上企业连锁率等指标均高于全省2—3个百分点,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双线融合、功能完善的批发零售体系。
◎重点行动上。凸显宁波元素特色,与省96文件相比,28条实施意见中,有9条是宁波独有的,其余19条也结合宁波实际提出了具体创新举措。譬如提出“推进宁波全国首批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城市和冷链物流综合示范试点城市建设”,“探索编制发布宁波商圈景气指数”,“引入一批24小时便利店、无人便利店和自动售货机”等。
◎保障机制。市级商务促进财政资金三年总计安排不低于6000万元,专项支持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行动。另外,在统一纳税、配送车辆通行和放宽户外营销活动审批等方面也有相应的支持举措。
划重点!
在优化百货超市等传统业态,服务民生、惠利民生方面、以及推进内外贸融合方面,这份《计划》是这么说的↓
具体来看十项重点行动
《宁波市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了十项重点行动,分解为28项重点任务。
一 提升市场水平
1.推进新兴市场建设。
2.开展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3.健全批发分销体系。
二 调整业态结构
1.优化传统业态。
2.发展新型业态。
3.实施“互联网+”行动。
三 创新流通方式
1.创新经营机制。
2.提高商贸物流效率。
四 改造特色商圈
1.建设城市智慧商圈。
2.创建现代商贸特色镇。
3.推动特色商业街提档升级。
4.推进邻里中心建设。
五 培育市场主体
1.培育行业龙头企业。
2.提升中小微商贸企业。
六 振兴商贸品牌
1.推进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
2.培育商贸品牌。
七 促进居民消费
1.建立消费促进机制。
2.丰富消费促进载体。
八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
1.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
2.推动企业实现内外贸融合发展。
九 完善公共服务
1.推进商贸流通“标准化+”。
2.健全商贸流通统计体系。
3.加强规划科学引领。
4.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5.加强人才培养。
十 优化营商环境
1.建设商务诚信体系。
2.规范市场秩序。
3.改善发展环境。
原标题: 天一、东部新城要有免税店了!这份三年计划好多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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