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政策又有重大调整!
今天,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城市管理局、水利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宁波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地进甬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这也就是说,从现在起,全市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实现了工伤保险全覆盖,特别是流动就业的一线农民工拥有了“保护伞”。
据了解,宁波2014年9月和2015年12月两次发文,已将住建、交通、城管、水利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
制度实施5年来,全市累计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工程项目5921个,参保人数达到41.6万余人,征缴保费23011.2万元,共有1989人次享受到了工伤保险待遇,17人享受到了工亡职工被供养亲属待遇,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支出7857.3万元。
这次政策的下达,更是将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到全市铁路、公路、能源、机场工程,从制度根本保障了全部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记者胡琳芸周琼 通讯员任社
原标题:宁波6部门联合发文,给所有建筑从业者打上“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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