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前的群租房一角
整改后的群租房一角海曙公安供图
一楼开店,二楼自住,三楼、四楼分隔成18个房间,用于出租,每间房每月收取200-400元不等的租金,煤气瓶一放,电线一拉,这房间便“像模像样”地出租了,王大妈则是这套自建房的主人。
几年来,这些群租房的租金给她添了笔收入,以为在城乡接合部,有关部门管不到,即便是公安上门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王大妈都不以为然,照样做她的房东。
结果她因此被海曙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我知道自己不对,总要安全第一嘛,我正在按你们的要求一一整改。”昨天,她反省后这样回复民警。
自建房内有18个房间
电线堆得像蜘蛛网
今年3月24日,海曙公安分局的民警在开展“千警下基层万警大巡访”专项行动中的排查群租房活动时,发现位于古林礼嘉桥村这户王大妈家的情况。
每个房间10㎡左右,18个房间除1个刚刚空出外,其余都住了人,20人共用楼下一个卫生间,部分房间里还有煤气瓶,用三夹板在房间的角落隔出一个厨房,住在这儿的大多是附近建筑工地的工人。
用海曙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基础中队干队长的话说,“这房间看着就瘆得慌,随时都害怕会发生火灾。每个房间均未配备灭火器;没有疏散指示标识;在这么小的空间里随意使用明火;私拉电线,电线堆得像蜘蛛网似的,且未套上安全防护套管;电瓶车违规停放,且未设置统一充电桩……”
在排查现场,民警就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将问题一一指出,让房东王大妈在7天内整改完。
意识到错误后
她马上进行整改
4月3日,为确认整改效果,民警再次上门复查,然而跟绝大多数房东不同,王大妈的“整改措施”令大家大跌眼镜——除了那些私拉的电线被简单整理外,其余几项问题,没有任何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因此,民警当场就对王大妈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我租自家房子,还得被拘留?真的假的?这又不是犯罪,你们会不会搞错了?”法律意识淡薄的王大妈一脸茫然,还有些不服。
清明节前后,她接受处罚,其间民警对她说:“你看,虽然现在是没出事,但你那些房间那么挤,消防通道也被堵得厉害,电线都裸露在外,你想过没有,万一哪天有个火苗引燃,那些房客怎么逃得出来?如果他们有事,你觉得你能担得起责任吗?”
慢慢地,王大妈想通了,结束行政拘留后,她便开始根据公安的要求,该补灭火器的补上,该整理电线的也不落下,昨天接受采访时,她还称自己在周末请电工前来整改,那些煤气瓶也不让用了,让租客用电磁炉。
“警察同志,给我点时间,毕竟要改的东西不少,现在住的人也少了,还没有改好的几个房间,暂时空着,我还把自己房间让出来给那几个租客住呢!我会弄好的,到时候欢迎你们来监督。”王大妈有底气地说道。
这些违规群租房
私拉电线,易发生火灾
海曙区中山西路1436弄的兴发新村(商品房)内也有群租房,经营者实则是二房东,姓朱,本地人。
他从一房东处租来整套房子后,将面积为180㎡的顶+阁房子,分隔成12个房间,上下层各有6间。
4月2日,民警在检查时,看到楼梯是木质结构,用于出租的房间里没有灭火器和烟感报警器,分隔后的房间顶部用塑料扣板闭合,极易引燃明火,私拉电线现象更为严重,里头住了14个租客,同样不合格,民警发放整改通知书,朱某现场签字确认。
4月13日,在复查时,民警发现朱某并不配合,没有任何一处有过整改,因此他也被行政拘留四日。
干队长告诉记者,目前朱某已认识到错误,表示下一步会按要求逐步整改。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3月初海曙公安开展“千警下基层万警大巡访”专项行动以来,古林派出所、望春派出所已分别排查50000余户和8000多户群租房,发现用于集中出租的、床位达到10个以上的有157户,第一批总共发放85份整改通知书,对于类似王大妈和朱某这样拒不整改的,民警会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行政处罚。
“我们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措施,也是为了提高房屋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让他们积极落实,也希望房东能够听从公安机关的劝告,认真整改,以保证安全。”干队长说道。
通讯员钟陶行记者朱琳
原标题:收到整改通知 房东不以为然 面对行政拘留 她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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